手自殺,并且有能力完成自殺的話,《法典》的規則就會生效。
自殺的人還是會死,但死因應該會由自殺變為被《法典》處死。
但規則寫完,字迹很快就變得和被廢除的時候一樣,被書頁吞噬得無影無蹤。
而後,在原本寫下規則的位置上會浮現出一行工整得仿佛印刷體般的字:“權限不足”。
“這法寶還真的會認人的啊。
”艾登在心裡感慨。
很顯然,《無字法典》并不承認他具備使用死刑的權限。
梅麗菲利亞曾經提到過,唯一權柄雖然隻是物品,但擁有和相應的支配者融合的意識。
它會呼喚有成為支配者資格的“聖徒”。
持有者距離對應的權柄越近,唯一權柄會對他開放的權限也越多。
想來如果是“秩序”權柄的聖徒,應該是有權限動用死刑的。
艾登想了想,試着重新寫下一條新的規則:“禁止違抗艾登·加洛德的命令。
”
同樣地,這行字很快就被吞了進去,重新浮現出了“權限不足”。
“禁止監獄内的犯人違抗獄警的命令。
”
“權限不足。
”
“禁止艾登·加洛德在領域内倒立。
”
“權限不足。
”
在《無字法典》的領域内,哪怕是持有者也無法享有特權,也無法讓規則僅對特定的對象生效——這些,全部都是因為作為持有者的他不具備相應的權限。
換句話說,具備相應的權限,或許就能做到。
大概隻有成為融合了《無字法典》的“秩序”的支配者,才能随心所欲地支配這份力量吧。
艾登想了想,又寫下了一行字:“今天天氣不錯。
”
字再次被吸收,這次回複的一行字是:“無效條文”。
“禁止向東走的同時向西走。
”
同樣是“無效條文”。
“禁止違反《監獄管理條例》。
”
依然是“無效條文”。
……
艾登實驗了幾次,發現那些無意義、表述不清、自我矛盾、或者客觀上無法做到的規則,統統都會被認定為“無效條文”,而且每條規則必須能獨立解釋,套在其他規則上的規則同樣不會被認同。
雖然這本《法典》并沒有自主意識,但艾登還是從這件神器上感受到了某種“任性”——這不是現在的他能輕易駕馭的東西。
但某種程度上,這東西現在可以作為他的保命符。
“禁止使用仇恨權柄的力量,違者處以肉刑。
”艾登寫下了這麼一行話。
但很快,他就得到了回複:“無效條文。
”
艾登想了想,重新寫上:“禁止以複仇為目的對他人采取不利舉動,違者處以肉刑。
”
這一次規則沒有被吸收——艾登意識到在上面指定的規則不能指名道姓地直接幹涉權柄力量,但卻可以針對權柄能做到的某件事。
單獨作為物品的唯一權柄的位格,在支配者之下,卻在聖徒之上。
這本《無字法典》應該能對血衣先生造成限制,唯一的問題在于……如果血衣先生手裡那道“仇恨”的唯一權柄可以破解這個規則的話,他照樣還是難逃一死。
想到這裡,他起身拿過了書架上的提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