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看起來都無可挽回了。
俞曉絨的簽證與護照都辦妥了,都在期限内,而且是三個月的旅行簽。
原本是為了過年時陪她媽媽回去看看老同學,現在卻讓羅彬瀚被将了一軍。
盡管她那一招先斬後奏叫她媽媽有點生氣,也不過是在登機前最後半小時裡挨了點不輕不重的教訓。
“你也太沒禮貌了!”她媽媽說,“都不問問你哥哥方不方便。
”
“就是!”羅彬瀚附和道。
“他來這兒的時候也沒告訴我。
”俞曉絨說,“去了非洲兩年,說來就來了。
這種突然拜訪對他一定是家常便飯。
”
羅彬瀚不得不承認自己敗局已定。
他還有最後的一點機會,那就是俞曉絨在飛機上的座位跟他離得很遠。
飛機落地以前,成敗尚屬未知。
“我得去你家小住幾天。
”羅彬瀚抓着鄰座的周雨說,“小住三個月。
”
周雨提醒道:“你家裡還留着東西。
”
這話一點不錯。
羅彬瀚想起來了,他家裡有李理,還有很可能已經相當生氣的蜥蜴與饑腸辘辘的食人族。
雖然他臨走前已在冰箱和櫥櫃裡塞滿了鮮肉、腌肉、牛奶、成箱的堅果與薯類,還再三确定菲娜懂得怎樣使用水龍頭和馬桶(那也是莫莫羅的功勞,這讓他又一次原諒了這個失蹤的家夥),但這一切都不能掩蓋他沒能如期回家的問題。
菲娜與米菲可不是人畜無害的寵物貓,整天吃吃睡睡,撓撓沙發套子。
要是某個食人族發現他遲遲不歸,沒準會認為他已經死了,然後把他的整個公寓都當作自己的巢穴。
那絕世壞種會通過電視或網絡了解這裡的社會是如何運作的。
像俞曉絨這樣愛打探的壞小孩一進他的家門,沒準就會先被蜥蜴麻痹,再被食人族填肚子。
“不,不行。
”他立刻說,“我得把它們都帶去你家住三個月。
我們一落地就去給她訂個酒店,然後我先去收拾東西。
等我收拾完了再讓她住進去。
”
“……這樣真的好嗎?沒有人會在親戚來玩的時候自己搬走吧?”
“那麼你住進我家來。
”羅彬瀚胡亂地說,“不,我說錯了——讓她住到你家去。
”
周雨納悶地看着他,俨然在懷疑他的精神狀态。
羅彬瀚馬上意識到他說了句多麼離譜的話。
讓未成年的妹妹獨自去已成年的異性朋友家借住,天底下沒有一個腦袋正常的哥哥會幹這種沒神經的事,就算那朋友是周雨也不行。
他歎了口氣,不得不接受現實了。
“你幫我拖住她一會兒。
”他無可奈何地請求,“帶她去吃個飯,或者逛個商場什麼的。
我先趕回去收拾收拾。
你介意幫我看管一下蜥蜴和衣櫃裡的東西?我會把它們都關在箱子裡,回頭再給你買個大點的籠子。
”
周雨一如既往地同意了幫忙。
至于菲娜是否會因為籠養與寄宿而永久性地跟他斷絕關系,那是等他應付完俞曉絨後才有空發愁的。
在出發去雷根貝格以前,他跟它保證将會給它更多的食物,更多的玩具和更多的陪伴時間,這下他可是徹底食言了,得虧菲娜還沒學會如何離家出走。
事情就這樣敲定了。
繼鹦鹉之後,周雨家裡又因為他變得擁擠和熱鬧了幾分,這當然也是他的摯友關懷計劃的一部分。
等到他們下了飛機,他馬上找到俞曉絨,告訴她自己要先去收拾收拾家裡,而她可以先跟着周雨去吃飯。
“我可以跟你一起去收拾。
”俞曉絨說。
“絕不可能。
”羅彬瀚從傳送帶上拎起周雨的行李,“你不要偷窺成年人複雜而堕落的私生活。
”
俞曉絨挑起眉毛:“你交了女朋友?”
“管你什麼事!”羅彬瀚震怒地說,“不服你去住周雨家!”
“行啊。
”
羅彬瀚不想接她的賭氣話。
可俞曉絨從背包裡拿出了一本巴掌大的小冊子,還有一隻僅有半指款的迷你簽字筆。
“地址?”她直截了當地問。
“什麼地址?”
“他的。
我自己叫車過去。
”
這已經超過了玩笑的合宜尺度,幾乎快要踩到禮數的紅線了。
羅彬瀚隻能擺出一副臨時監護人的嘴臉,嚴肅地告訴她那絕不可能。
他當然也不是不歡迎她來梨海市度個長假,隻不過沒來得及做好準備。
但他們之間的矛盾不應該把無關的人卷進來。
不管怎麼說,她和周雨可沒有那麼熟,也不是個從熱帶雨林裡跑出來的原始人。
“那麼至少我能去他家裡做客吧?”俞曉絨說,“在你收拾東西的這段時間?一個白天對你夠用了嗎?”
那聽起來倒是沒什麼問題,隻是羅彬瀚從沒想過俞曉絨會對周雨的住處感興趣。
他瞧瞧周雨,看出東道主也不反對。
“好吧。
你可以先去他家坐坐。
”他同意道,“他家有隻鹦鹉,挺有趣的,你可以跟它玩玩……但别給人添太多麻煩,知道嗎?”
俞曉絨擡擡下巴。
她向來不喜歡擺出乖乖受教的樣子,但總的來說還算守信。
羅彬瀚倒不擔心她會像個八歲小孩那樣跑到周雨家裡亂砸東西。
在這方面她是比荊璜可靠多了。
但等他們走出機場時,羅彬瀚還是借口要去打幾份行程單,讓周雨幫他們看着行李,而把俞曉絨單獨拉到了最遠的服務台邊。
“如果你在他家看到任何像是女性用品的東西,”他叮囑道,“千萬别亂碰,行嗎?”
“是他那個失蹤的未婚妻的?”
“你自己知道就好。
”羅彬瀚做了個縫嘴的手勢,“以及,如果你餓了就叫外賣,或者出去找個餐館。
千萬,絕對,一定,别讓他動手做飯。
”
俞曉絨懷疑地斜睨着他,好像覺得他是在故弄玄虛。
羅彬瀚不能放任自己的血親犯錯誤。
他深深地吸了口氣:“以前有一天,我聽說他未婚妻去外地參加一個畫展,所以就想上他家去看看他怎麼樣。
當我走進門時,他正在客廳裡看書,竈台上有個鍋燒着。
我走到鍋邊看了一眼,裡頭有一條魚。
”
他伸出一隻手掌,讓它像條魚那樣在自己與俞曉絨之間搖擺遊動。
“魚鱗刮了、内髒掏了,别的什麼都沒有。
一整條魚泡在一鍋白水裡。
我出去問他到底想幹什麼,他說他在煮魚湯。
然後我就又去鍋邊看了一眼。
絨絨,那時我産生了一種幻覺,我覺得那條魚好像活過來了,還盯着我看。
它根本就是在鍋裡頭遊泳。
”
然後他和俞曉絨都沉默了。
“沒人能做出這種事。
”俞曉絨說。
“哦不,他真的能。
他還能喝下去。
”
“那你在幹什麼?你難道不能教會他正确的做法?”
“夏蟲不可語冰。
”羅彬瀚回答道,臉上浮起悲壯的笑容,“所以我說服了我自己——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啊!”
俞曉絨一言不發,轉身就走。
直到她和周雨坐上同一輛出租車,臉上都再看不見勝利的得意。
她也許能阻止周雨下廚款待客人,也許不能,羅彬瀚隻能祝她成功。
他自己則坐上了另一輛車往家裡去。
路上他給羅驕天發了個消息,告訴他周雨與一位德國嘉賓一起回來了,也告訴南明光自己剛到梨海市。
後者幾乎是立刻就給了他回複,叫他明天來總公司一趟,和幾個老朋友們吃頓飯,聊聊天,“好好地聚一聚”。
羅彬瀚差點就想找個理由開溜,但他忍住了,這件事終究躲不過十五。
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他一路馬不停蹄地直奔公寓,進門前屏住呼吸,以防屋子裡有什麼吓人的景象,比如滿地腐壞的生肉塊殘渣。
結果情況倒還不壞,客廳裡相當幹淨,隻是桌台積了點薄灰。
“菲娜?”他喊了一聲。
落地窗簾晃了一下,從後頭探出那顆鱗光閃閃的腦袋。
那雙橫杠似的眼睛定定地盯着他,看來還沒把他忘了。
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