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選中者”。
由其他種族生命體轉化為“光之巨人”的案例。
此類永光族往往具有許多不明确的特性,若以原種族成分區分,則其大部分屬泛智人種。
推測這與其傳統部族的偏好有關。
以上三個部分,構成了如今聯盟所認知的永光境住民。
在這一獨特的社會中,我們了解到其至少具備以下幾點特征:
——虛君強者君主制:如同大多數二類文明的特點,光之國存在着明确的身份階級認知。
“王“即是力量最強和最為智慧的個體,而目前尚無法明确兩者間的因果次序。
——榮譽家庭制:除卻兩個永光族以“光的結合”形式所制造的後裔,光之國同時将親緣稱号作為一種榮譽頭銜使用。
通常,“父母”即為某領域的開創和領導者,“子女“即為繼承者和完善者,達成相似成就者則更多地使用“兄弟”、“姐妹”。
“父母”對“子女”負有管轄的義務,直到他們完成某項重大任務以宣示自己的“成年”;“兄弟”或“姐妹”間則有義務互相親善、幫助。
存在永光族與其他文明或種族成員宣布互為“兄弟”的事例。
在這些案例中,不論另一方所持的态度如何,永光族都無一例外的積極完成了自己的“兄長”責任。
——自願性别分化:盡管在部分殖裝形态和族内自我認知上都存在着類似性征的差異,永光族實質上不存在真正的性别區分需要。
其現有的性别區分被推測為來自過去理識時期社會的構建殘留。
目前,永光族性别的确定基本取決于自身觀念,因此無性别與多重性别同樣存在可能。
——榮譽貨币制:永光族缺乏對于貨币的認識。
他們無法以直覺意識到“缺乏”這一概念。
這既來源于其曆史原因,也部分為其接近古約律的生命形态使然。
其保留的社會共識被認為基于“約條”而存在。
對其社會具有貢獻,維護了社會共識道德、遵守約條、完成了困難壯舉等的個體在其社會内更受尊重。
——終身義務學習制:學校與研究機構是永光族保留的少數設施之一。
由于其約律化程度有限和其理識時期沿承下的風俗習慣限制,永光族無法在不改變個體構成的基礎上實現知識傳遞。
另外,更接近于白塔人身依附學徒制的傳統師徒觀念也在永光境得到了部分保留。
永光境十分看重“師父”這一概念,其程度可以以步天門作為參考。
——民族化的天賦區分方式:永光族通常在結束其公校教育階段後決定其未來的發展方向,并在這個時期将自己的殖裝進行提升與固化,通常表現為軀體上的紅、藍、銀或其他罕見色條紋。
其國内傳統觀念認為紅色種殖裝具備更明顯的古約律特性,并能更好地發揮殖裝的作戰功能;藍色種的殖裝則更接近一種以太隔離裝置,以便這一種群的族裔維持穩定的技術研究,以傳承其理識時代的技術遺産;由于銀色種通常不在永光境外單獨活動,對于這一類型的永光族信息尚未明确。
然而需要強調的是,随着殖裝技術的發展和來自聯盟的技術交流,目前這一民族分類正在面臨挑戰——同時獲取兩種或以上方向的增強正在變為可行,我們已經觀察到不止一例軀體上同時出現紅色與藍色條紋的永光族個體。
另外,藍色種在戰鬥與指揮任務中表現出色的案例也為數不少。
對外關系
由于後續我們将詳細說明的曆史原因,聯盟對于永光境及其控制者存在着一種嚴重分裂的印象。
現代永光境樂于分享在約律化後新研發的一切技術,并會主動将技術及與之心靈融合的權利分享予任何“心懷光明之人”——盡管目前對這一特質的判斷标準尚不明朗。
另一常見問題在于,永光族對其短期适能者和長期人間體的選擇可能侵犯了其他文明對其公民的主權。
可以想見的是,這導緻了許多如今我們仍在讨論的社會議題。
盡管面對着各種各樣的挑戰,由于其根深蒂固的對泛智人種和其他理識文明結構的好感,在星河戰線上,至今永光族仍舊十分樂意的擔任着先攻及尖刀部隊的職責,甚至會派遣永光境科學院的核心研究員深入戰區最前線協助——這是一個在其他界區中尤為罕見的情況。
另一個永光族與聯盟密切合作的案例則為“光之守護者”,即指雙方合力維護陷阱帶與無強力實體監督界區安、和平與發展機會的一切安防工作之統稱,其下包括救生員,秩序維護員,觀察員等。
“光之守護者“與星層巡警分列,不列入常規警備系統,需要單獨證件授權,并經由永光境-中心城聯合認證。
一般為經驗豐富的紅色種擔任。
目前,永光境對聯盟表現為友善的開放狀态,且其對外派遣數目正呈逐年增加态勢。
但,與此事并行的是,其總體思維方式和行事風格上正呈現出逐漸約律化的特征。
在可見的将來,我們推測其終将逐漸向約律種一方滑落,直至最終成為一個與他者并無差異的古約律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