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作為獨立觀察員界區重新加入聯盟的永光境是被公認的光之巨人們的故鄉。
盡管對自身進行體型調整、放縮、修改的種族并非罕有,但在聯盟境内,“光之巨人“被廣泛地作為一個永光族的代稱。
這個擁有多态體型、約律特質、理識文明組織結構的特别族裔通常具備着以下幾項特征:
——在永光境以外的活動受限。
永光族一項廣為人知的特質是他們無法在永光境外擁有大氣層的行星上以原形(即指它們最常表現出的殖裝形态)維持較長時間的活動。
這導緻他們或者拟态為當地主導文明地位生物的形态,或者試圖在當地尋求一個“适能者“用于輔助活動——他們在傳統上更喜歡稱之為“人間體”。
截至目前,白塔認為此能力歸屬于附身法術的一個子類。
———與其他獨立心智個體的心靈融合。
盡管永光族這種獨特的附身法術通常并不改變“人間體”本身的**狀态或種族性征,一旦某個永光族決定将其作為長期附身對象,他們往往也把其視為永光族的一員,親密的戰友或夥伴。
當面臨危險時,永光族會與其“人間體“或其他同族進行某種合體化。
這種“一體同心“在上文所述的不适應環境内往往是必需的,也觀察到過多個永光族進行“一體同心“并作戰的行為。
特别強調的是,合體化後出現的新個體被其他永光族視為同時繼承了所有原體經驗、記憶和觀念的嶄新合體,且需要一個另外的新名字。
這表現了永光族對個體存在性模糊的一面。
不過,意見不統一(有時甚至是永光族化身與本體的意見不統一)時無法共同戰鬥的狀況也很常見。
理論上,所有永光族進行合體化并成為唯一個體的可能性确然存在,但那顯然存在巨大的成本與協同性問題。
——形體的可變性。
關于永光族的體型問題是公衆長期以來最容易誤解的事項之一,盡管外界普遍将他們的殖裝形态視為某種“原形”且通常遠大于聯盟境内在編智慧種族體型平均值,事實上永光族并無特定的體型限制。
它們可以自由呈現出數百米至半米身高内的相應比例體态,其理論上限與下限至今尚未明确,而實際限制似乎取決于其所用殖裝的性能與永光族本身對殖裝的掌握程度。
一旦剝離其特有的殖裝技術,将他們字面意義地視為光處理即可。
——無固定期限的壽命。
盡管永光族具備特征顯著的“幼體時期”(約光之國境内4000個标準恒星年),且相應地反映在其殖裝形态上,它們在成長到某一階段後便會停止這種類似物質生命的發育現象。
但這并不意味着他們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永生不死。
多個案例證明當永光族在與殖裝融合的狀态下遭遇到嚴重破壞時,其作為光的本質同樣受到折損,在極端情況下則不再表現出生命性。
另一種可能發生的“死亡”形式,根據永光族對外所宣布的那樣,是在其“失去光之信念”後所面臨的急劇熄滅,對外則表現為殖裝的石化反應。
盡管如此,在極少數的案例中出現過石化後的殖裝重新恢複到激活狀态,因而這一表現僅能判斷為永光族的“失能”。
隻有在其殖裝發生灰化、泯滅後,才能斷言該殖裝所匹配的永光族已經徹底死亡。
——極強的機動能力與視距局限性。
即便進行跨星界級别的長距離旅行,許多永光族也不會使用殖裝以外的飛行器械。
通常他們将自身轉變為一種光團狀态以進行近光速或超光速飛行。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這一形态的最高飛行速度可超過聯盟現役常規競速飛船。
因而,在偵察到高速飛行狀态的永光族時,任何非特殊狀況的飛船都應停止進行機動動作,以避免發生危及生命的撞擊事故——并非每個永光族都會随身攜帶用于和其他生物一體同心并共享生命的生命力固化技術。
另外,盡管他們擁有許多明顯具備約律特征的能力,視距外環境感知顯然并非其中的一項。
即便永光族的許多科技明顯具備着超遠程效用,他們仍然偏好于在視距範圍内進行一種類古代的近身式作戰。
視野的局限性與原始的作戰方式(通常導緻一些額外的環境破壞)往往使他們受到一定批評。
幸運之處在于他們具備着優秀的物理視覺與以太靈視,足以應對大多數類型的危險。
永光族的政治文化現狀
作為永光境的管理者文明,永光族最集中居住于一片由無限能源系統“等離子火花塔”及相應傳輸光纖所覆蓋的星系,即我們通常所指的“光之國”。
在其國内被認可的正式公民可分為三個部分:
——傳統部族。
作為永光族的主體構成部分,可根據其進行殖裝匹配後所呈現的體色大緻分為三個民族。
由于其曆史因素,該類永光族保留了原本的理識文明社會結構與傳統。
——“星雲化身”。
由原非生命體(如星球、星雲或特定元素概念)突變後産生生命性,經由殖裝同化與修正後加入永光境。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