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跟随軍隊行動的最大好處,就是一路暢通無阻,基本不需要接受盤查,或是在途經的城邑短暫滞留,也不需要在關卡前排隊。
而作為同行的臨時軍醫身份,江畋也得到了相當優待和便利。
有專門休息的馬車和托運私人物件的馱馬;沿途提供的夥食炊飲,也可以優先品嘗和供應。
而通過旅途問診用藥的過程,江畋也更進一步的了解到,蒙池國如今的軍隊體制和大緻的武裝力量構成。
作為嶺西唐土化的典範;蒙池國橫跨三大都督府,由西河王廷名下管領,号稱五千家藩士,實行唐土制度的十一個州/郡;作為數十姓直臣/分家采邑的八個州,以及一幹名義歸屬的外圍臣藩構成。
因此,号稱地廣千裡而戶口百萬,算是廣大的河中之地,乃至嶺西大小都督府中;都獨樹一幟的存在。
其地物産風繞而人煙稠密,再加上東西緩沖的特殊地理。
因此也維持了相對可觀的武裝力量。
其中除了按照宗藩制度,外鎮的嗣王、郡王,可以擁有的出入儀仗——左右中三率衛士,親事府的典衛和帳内府的殿軍;若幹杖前班、清遊子弟之外。
在本領十一州地方,同樣模仿唐土設立軍制。
隻在名稱上略做區别。
比如改州屬的團結兵,為團練兵;改各處關津、要沖的守捉軍、鎮戍軍,為巡捕營、鎮防營;改縣屬的鄉兵、義勇,為弓社、武社;此外還有數量不等,長期受雇的義從團。
雖無官方正式編制,但常常作為王府代理,承擔出境的護衛和剿盜。
而巡行騎兵,就是模仿中土漕營和護路軍的混合體;擁有在貫穿境内的各條商路/大道,及其支線周邊二十裡範圍内的管轄權。
此外,在有需要的時候,五千藩士每家可提供,弓馬甲胄俱全一到數騎;數十姓直臣/分家,也要召集數量不等藩兵從征。
因此,這些人零零碎碎的武裝加起來,号稱勝兵十萬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而那些名義上歸屬的外圍臣藩,雖然不用出兵助戰,同樣也要提供數量不等的錢糧丁役;或是派出自家的子弟,前往西河王廷仕事(充當人質)。
而巡行騎兵,則屬“三管四領”轄制之外的特例。
既不歸于四大領臣之一的,冬官/司空或是秋官/司寇;也不屬于西河郡王府體系的親事、帳内府序列;更不是主掌蒙池小朝廷的内宰體系;而是被算在了嶺西/河中,宗藩之長的騎從、扈衛序列。
這樣變相規避了,大唐朝廷的宗藩體制下,對于諸侯外藩的軍額限配;在郡王府/王廷和郡縣/藩臣體制之外,建立起隐性的第五套武裝體系。
但代價就是,既沒固定的駐地和轄區,也沒具體定額。
其中的大部分成員,都來自外屬臣藩家的子弟;裝備和訓練、經驗等水準,也根據所在的地域,顯得參差不齊。
但卻是蒙池國内唯一一支理論上,不受轄區範圍的限制,往來封國各地的機動力量。
因此,明面上的最高領導者,就是身為宗藩之長的當代國主/郡王;日常分做二十三隊,以三年為期輪流配屬,由大藩長所委任的四到六位,押蕃使/押蕃大使/副使的麾下;巡護河中腹地的商道。
押蕃使治下,又有押官、指使、典紀、書辦等佐貳輔職。
每隊巡行設隊将一人,隊副兩人,等同唐制的校尉。
故而,失陷的那位押蕃大使顔璞,算是他們頂頭上官;不由這些巡行騎兵不舍身救援。
當然了,在天象之變後,作為可以名正言順穿行往來,封國/外藩之地的機動力量;這些巡行騎兵也迎來了數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