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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唐代基層政務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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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普内容的資料來自學術期刊,一手文獻來自敦煌地區考古出來的唐代沙州地方府衙的相關票據單。

     以養馬為例子,唐代有“公馬”和“私馬”的區别。

    那麼具體到了一個地方後,相關機構要怎麼養馬呢? 我這裡就以沙州府衙和豆盧軍為例子來說明。

     先說公馬和私馬的區别。

    其實馬本身沒有本質區别,真正的不同在于誰出錢。

    公馬是走府衙的賬,最後都會彙總到長安的戶部。

    而私馬則是不知道走誰的賬,除了“正規養馬”的專款外,其他賬目隻要有需求,都可以作為養私馬的錢款來源。

     這裡就不展開說了,隻說養馬的政務流程,這裡公馬與私馬是一樣的。

     比如說現在是一月份,而按照規定,某匹馬所需的一個月草料,由專員一次領出。

    按月結算,按月考核。

     而一匹馬每天大約要吃0.03石精料、約0.1石幹草,一個月按30天算,就要吃0.9石精料、約3石幹草。

     這個過程怎麼完成的呢? 具體是這樣的: 專員甲如果養的公馬有10匹,私馬有15匹,那麼他需要先去支度使那裡領錢,10匹公馬走養馬專款,15匹私馬由支度使看着辦。

     具體是多少錢呢,不知道,也不好說,這是屬于衙門的專有事務,但支度使一定會按某個标準給,隻是具體到某地某時候某些特殊情況,這個标準會不一樣,甚至差别很大。

     然後專員甲會從支度使那裡得到兩個表,公馬一張,私馬一張。

    比如說公馬上面寫需要喂養的10匹馬,每1匹喂了多少草料,沒錯,10匹馬是分開記錄的。

     因為戰馬,運輸馬,甚至騾子和驢,不同的牲畜,喂養标準是不同的。

    專員甲需要按朝廷規定的标準喂養。

     拿到了錢,專員甲下一步是要去“購買”草料,而不是直接去庫房裡面領。

     這個玩法或許在後人看來不能理解,史書也沒有記載,但考古的證據,卻是成百上千的例子證明這個流程的存在。

    當然了,以現代的眼光看類似政務,就發現古今有些遊戲規則是通用的。

     這可以從側面說明,唐代的商品化或許因為封建制度的阻礙,還不是運轉得那麼流暢。

    但是将财物貨币化,統一化,卻已經是标準流程。

     從這裡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後期兩稅法可以順利實施,因為原本的政務,就已經具備了這個先決條件。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賬目清晰,有相對統一的執行标準,一目了然。

     那麼專員甲要去哪裡買草料呢? 可以找官府開的草場,專門對接。

    或者找私人購買。

    當然了,也可以直接假扮盜匪去搶。

     總之過程不是問題,結果才是,有沒有搞到草料才是核心。

     官府要的就是票據單上的東西有沒有齊活,而且專員甲,通常不是流官,而是在當地找的非流官,多半都是所謂“技術官僚”。

    當然了,他們也不是吏員。

     專員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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