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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京畿治安大作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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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隊伍,和千瘡百孔、漏洞百出的金吾衛體系,在方重勇眼裡,簡直就是最好的靶子。

     比京兆尹衙門還好對付! 他當然要自救!如果不自救,被張守珪那邊的人暗算,隻是時間問題。

     而自救的第一步,就是提高隊伍的士氣,讓大家上班,嗯,上值的時候精神飽滿有希望。

     除了搞錢以外,還有什麼辦法能在最快時間把左金吾衛的人心凝聚起來? 沒有了。

     當然,搞到了錢,要分一半給基哥,這是策略成功的前提。

     方重勇的思路非常簡單、直接、粗暴,帶着粗犷的河西丘八氣息與沙州濃厚的商業氛圍。

     河西丘八=辦事無法無天;敦煌商賈=沒說不行的都可以,這二者結合而成的怪物,再加上前世的頭腦風暴與廣博見識,便是方衙内解決問題的日常思路。

     宛若一股濃黑的妖風,從金吾衛衙門開始吹遍長安大街小巷。

     …… “哈哈哈哈哈哈!” 幾個衣着華麗的少年,一邊大笑着,一邊騎着幾匹駿馬,奔馳在長安朱雀大街的主幹道上,激起了一陣陣的塵土,讓過往行人都忍不住一陣陣的咳嗽與皺眉。

     但他們都是敢怒不敢言。

     能騎馬的人,都不會缺錢;敢騎馬在長安的大街上奔馳的人,都不會缺了身份。

    又有錢又有身份,這樣的人能不惹最好是不要惹! “嗚嗚嗚嗚嗚嗚嗚!” 尖銳的哨聲響起,這些人面前出現了一隊十人的金吾衛士卒,列隊一排,攔住了這幾人的去路。

     “倒黴!” 為首的那人,正是王鉷的弟弟王銲。

    他不得不勒住坐騎的缰繩,翻身下馬,跟面前的金吾衛士卒交涉。

     長安大街如果要騎馬,則必須要有官員的身份才行。

     貞觀十一年(637年),唐太宗李世民頒發了《唐律·儀制令》,其中有一條内容就是:“凡行路巷街,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

    後面又對什麼樣的官僚可以騎馬,做了詳細規定。

     這是作為官僚階層的特權之一。

    而宦官家的子弟,甚至是女子,也可以騎馬,隻是這個标準是屬于“民不舉官不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了。

     因為“我家的誰誰誰”,這個标準太過于寬泛,究竟是三代以内,還是不出五服? 家裡的仆從算不算,遠親算不算,老婆家的表親算不算。

    唐代的法令也無法界定得這麼詳細。

     所以權貴與官僚們确定可以騎馬,他們家的人能不能騎馬,其實這是一個灰色地帶。

    官府也懶得去管類似的事情,除非是為了故意整人! 但是,就算可以騎馬,也不能随便奔馳縱馬,那是傳令兵的特權。

    或者給是專門給皇宮内送“活物”的“驿馬”才可以如此。

     鬧事騎馬,抓到重罰! 要不然,如果家裡稍有地位的人都敢騎馬在街上奔馳,那樣的話,在沒有詳細道路交通規則的盛唐,隻怕基哥都已經出車禍了! 然而話雖如此,封建時代的法令嘛,懂的都懂。

     有人執行的時候,那法就是法。

    沒有人執行,那就啥也不是啥也沒有了! 王銲這樣的五陵年少,他們才不把國家法度當回事,隻要闆子沒打到自己身上,那就是不存在。

     不過看今日這架勢,王銲也有點心虛。

    平日裡金吾衛不管,不代表他們不能管。

    人家圍過來,顯然不會沒事找茬。

     “幾位官爺,拿去吃酒吧。

    ” 王銲掏出一粒金豆子,遞給領頭的張光晟。

     “都看到了啊,是他在向某行賄。

     在長安大街上縱馬,笞五十!行賄的事情,帶回金吾衛衙門慢慢審! 拿下! 還有他們幾個一起拿下!” 所謂笞五十,就是在長安鬧市區,把人綁好,拿竹闆或藤條抽五十下,打背脊或者大腿屁股這一塊。

     要脫了衣服打哦! 如果在這裡行刑,那麼别的不說,王銲他們幾個人光背光屁股就得當場社死,以後連貴族宴會都不敢參加了。

     聽到張光晟這麼說,王銲才松了口氣。

    回衙門就好,回衙門起碼說明還有轉機。

     “好!幹得好!” 街邊有一個圍觀群衆不嫌事大,對着一衆金吾衛士卒大聲叫好道。

     張光晟腦子裡回想起當初方重勇訓話時的場景。

     有個金吾衛官員問道:“長安權貴衆多,他們在街上不法,我們也要糾察麼?還能在他們身上撈錢?” 方重勇立刻破口大罵道: “這些權貴給錢你嗎?他們不給吧? 既然他們不給,還喜歡行不法之事,那你們為什麼不能找他們去拿錢呢? 記住,長安是聖人的長安,不是權貴們的長安。

     作為聖人的鷹犬,對那些權貴們狠一點,沒問題的。

    出了事某頂着,讓他們來找某的麻煩便是了。

     在長安,除了聖人以外,沒有金吾衛不能執法的人!” 想到這裡,張光晟忍不住冷笑。

     希望眼前這些五陵年少們都鬧一鬧啊,鬧得越大越好!這樣金吾衛想不出名都難了。

     方重勇就是喜歡把事情往大了搞啊,最好禦史台都來彈劾都好!那樣他就絕對安全了! 因為這些罰款,一半是執法人員自己“創收”,一半是要送到基哥内庫的。

     鬧大了以後看看誰會哭死! “你不要給臉不要臉啊!耶耶今日便是要縱馬長安,你敢怎樣?” 王銲對着張光晟破口大罵道。

     沒想到此話一出,一旁執法的金吾衛士卒們聽到了以後,不但沒有生氣,反而雙眼放光! 一個士卒湊到張光晟耳邊壓低聲音問道:“張司戈,抗拒執法以錢贖罪,至少得多少錢來着?某沒怎麼讀過書,上次講的時候打瞌睡沒聽明白。

    ” “這個數。

    ” 張光晟不動聲色伸出手,做了一個“五”的手勢。

     “五貫?” “不,咱們按謀反給他安插罪名,五十貫買他一條腿,五百貫買他一條命。

     隻要他敢跑,那便是要去終南山行刺聖人的賊人,被我們發現後畏罪潛逃。

    ” 張光晟嘿嘿笑道。

     一聽這話,那位金吾衛士卒頓時大喜,連忙跟幾個同僚耳語了幾句。

    他們一行人都不懷好意盯着王銲,甚至還主動往後面退了一步,示意王銲要跑路請随意。

     “某……某跟你們回衙門吧。

    ” 王銲隐約聽到“謀反”二字,吓得渾身一個激靈。

     他與他兄長王鉷,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人,自然會以最惡毒的念頭去揣摩别人,一想到某些栽贓陷害的戲碼,頓時感覺大事不妙! “跟某回衙門吧,馬匹罰沒了啊!” 一聽到對方服軟了,張光晟手下那些金吾衛士卒頓時沒了精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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