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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單身稅,遺産充公,催生最後的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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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古斯都這才意識到,羅馬帝國出大問題了。

    】 【于是在公元前18年,他頒布了《尤裡烏斯法》。

    】 【首先,針對普通民衆,羅馬帝國增加了單身稅,即單身的男女需要向政府繳納更多稅款。

    】 【法案還規定,單身者将不再享有繼承父母遺産的權利,其父母的遺産将被直接充公,歸羅馬國家所有。

    】 【當然,法案也提供了一定的回旋餘地。

    】 【若是單身者在父母死後一百天内能結婚,他們便能夠恢複繼承父母遺産的資格。

    】 【但是,如果他們在達到生育年齡後仍未生育子女,這筆遺産的90%還是會被充公。

    】 ...... “單身稅?” “竟然連父母的遺産都要充公?” 各朝古人聽到這些政策,無不倒吸一口涼氣,心中震驚不已。

     不生孩子,還帶處罰的?! 這對于獨身者來說,也太狠了吧! 既有重賞,又有重罰,這下生育率應該妥妥能漲上去了吧。

     然而,在朝堂之上,各位皇帝卻隐隐覺得有些不對勁。

     物極必反! 這樣的極端政策,真的能帶來預期的效果嗎? ...... 【接着,就是清除一切阻礙婚姻的阻礙。

    】 【父母下定的婚姻,子女必須無條件遵從,否則就要受刑。

    】 【但是,如果雙方情投意合,父母便無權幹涉,不然就要被拘留。

    】 【同時,公民和被釋放的奴隸之間也可以通婚,階級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障礙。

    】 ...... 這個政策,毫無疑問又讓各朝的長者所不喜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無媒無聘,視為苟合! 婚姻這件人生大事,怎能讓子女自行做主! 即便雙方真的情投意合,父母也理應有權發表意見。

     如果對方是個正直善良的人,他們自然也會真心祝福。

     但是若是對方是個騙财騙色的混蛋,或是沾染了不良習性的人,子女因年輕而識人不清,一輩子就要被對方毀了。

     他們若是不幹涉,豈不是看着孩子往火坑中跳。

     奧古斯都的這個政策在他們看來簡直荒謬,既要追求婚姻自由,又要包辦婚姻。

     簡直是不管怎麼樣,隻要能結婚生子就行。

     不過,這個政策卻是很戳中年輕人的心思。

     他們不希望自己在成親之前,連對方是什麼人品都不知道,甚至連面都沒見過。

     若是能自己選擇配偶,那是最好不過的事。

     ..... 【最後,是獎勵多生孩子的家庭。

    】 【對于孩子多的家庭,将享有優先分地權。

    】 【若是一個家庭多生一個孩子,就可以用極其優惠的價格多購買一份土地。

    】 【同時,對于擁有三個及以上孩子的普通民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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