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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人體臨床試驗,誰來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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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幕中已經給出一美金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相當于2.4618元華夏币。

     “漂亮國的疫苗也太昂貴了!” 嬴政緊緊皺眉。

     十五美金,約為三十多元華夏币。

     他記得研制原子彈的鄧老,獎金才二十元。

     華夏對功勳如此卓絕之人僅僅隻能提供二十元獎金。

     可想而知華夏當時有多困難,這個疫苗有多天價! 如果華夏兒童要接種漂亮國的昂貴疫苗,那華夏必是負擔不起。

     隻能眼睜睜看着更多兒童患病! “毛熊國的疫苗安全性存疑,可是對于當時的華夏來說,卻是最好的選擇!” “華夏,必定會選擇研制活疫苗,再次走向自主研究之路!” 華夏那一輩人為了腰杆挺直。

     為了下一輩能有更好的生活。

     節衣縮食,吃苦耐勞。

     選擇自主研究核武器,研究導彈,研究兩彈結合! 而如今的疾病,直接影響了華夏的下一代。

     甚至影響了華夏的未來! 以華夏後世人堅韌不拔的心性,一定不會被這突如其來的疾病打倒! 必定能研制成功! 這個糖丸一定就是華夏自己的小兒麻痹症的疫苗! 隻是,不知道這其中,又會經曆多少磨難! ...... “華夏那個年代也太艱難了!” “戰争、核威脅、天花、自然災害。

    ” “現在又出現了一個小兒麻痹!” 朱棣一聲歎息。

     後世兒童的小兒麻痹症狀可比老大朱高熾小時候的症狀嚴重很多。

     老大的僅僅隻是不良于行。

     而後世的孩子,一旦感染,非死即殘! 孩子可是一個國家的未來! 哪怕是在律法并沒有後世健全的華夏古代。

     曆朝曆代都出台過諸多與兒童相關的法律。

     對一切傷害兒童的行為,都會進行毫不留情的嚴懲! 在太祖朱元璋開國時頒布的《大明律》中,各種殘酷的刑罰有很多。

     朱允炆登基後,修改了《大明律》中一些過于嚴苛的法律條文。

     希望以寬松的法律治理天下,來消除太祖朱元璋在洪武時期嚴酷政治的負面影響。

     他自上位之後,又再次修改了一些。

     但唯有一條,被定以“淩遲”。

     而他始終都沒有想過要修改。

     如果有人一旦觸犯,哪怕碰到大赦天下,也根本不會被赦免。

     這個罪行就是,采生折割罪。

     何為“采生折割”? 就是誘拐處于發育期的兒童,以極其殘忍手段将其手腳肢體斬斷,以假裝殘疾兒童斂财。

     這個罪行,為天理所不容! 在華夏曆朝曆代,都是必殺的大罪! 若有人敢膽在大明犯如此罪行,不但要被處以淩遲之刑,家産還要沒收以此賠付給受害者家屬。

     犯人的家人哪怕并不知情,也逃不過株連處罰,甚至還要流放千裡之外。

     至于參與虐童的從犯,死罪更是不可免,最輕的就是殺頭。

     由此可見,華夏古代有多重視兒童! 不管在何時,兒童就是一個國家的希望! 朱高熾此刻也開口道: “是啊!” “華夏當時本就一窮二白,這不是雪上加霜嗎!” “華夏必然會選擇自行研制毛熊國的活疫苗。

    ” 他幼時也患了小兒麻痹。

     朱棣總是嫌棄他走路顫顫巍巍,沒有皇帝的樣子。

     因此他在太子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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