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怒火毀了所有!
【創16:12】他為人必像野驢。
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
他必住在衆弟兄的東邊。
”
【創32:5】我有牛、驢、羊群、仆婢,現在打發人來報告我主,為要在你眼前蒙恩。
’”
【創42:26】他們就把糧食馱在驢上,離開那裡去了。
【創49:14】“以薩迦是個強壯的驢,卧在羊圈之中。
【出20: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并他一切所有的。
”
【出21:33】“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裡頭,
【出23:5】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卧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擡開重馱。
【出23:12】“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
并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2024年8月28日,山東高密的夜市有兩位30多歲的男子,疑似因争奪攤位而發生了争執。
在争執的過程中,其中一位男子因怒氣而持刀砍向另一位男子的脖子,最終導緻該男子死亡。
據旁邊的目擊者稱,被砍男子的頭都快掉了。
當時被害人的妻子孩子就站在旁邊,親眼看到自己的丈夫、自己的爸爸被殺倒在血泊中,而殺人者也将面臨法律的制裁。
說到這裡,不得不承認“沖動是魔鬼、脾氣是利刃”。
很多時候,本來是一件小事,但卻在脾氣怒火的催化下成為一件傷人害已、無可挽回的憾事。
在生活中有太多太多這樣的實例了,例如:夫妻因生活中的小事而争吵,最終導緻離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