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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1章 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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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作為一種生理行為,會随着時間的流逝而變得無迹可尋。

    擻不能排除。

    衆個新的法律條文,會被個别素質不高的炮,用作謀取私利的工具。

    譬如說,發生了交通肇事事件之後,警察必須第一時間判定那個駕駛人是否飲酒。

    過一段時間之後,駕駛人體内的酒精就揮發了或者被排空了。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萬一執法人員誤判。

    将未曾喝酒的駕駛人定性為酒後駕駛,駕駛人如何證明他的清白呢?這種情況,人為操作的空間太大了。

    也有悖于公平的原則 郭峥連忙說道:“柳省長過慮了。

    這個我們可以通過規範執法行為來預叭,” “規範執法行為?呵呵 柳俊淡然一笑,不以為然。

     規範執法行為,在郭峥嘴裡說出來。

    也就一句話幾個字,在真正的實踐過程中,難度之大,超乎想象。

    連他這個久曆地方的父母官,都為此深感棘手,遑論郭峥這樣的文字工作者了。

     柳俊忽然露出的“不屑”神态,刺激了一下郭峥的神經,讓他感到很不舒服。

    作為《天南時事》的資深記者,郭峥很明白自己這個。

    頭銜的殺傷力。

    以往見到的很多官員。

    對他無不敬畏有加,客氣到了十分。

    蓋因被《天南時事》報道出什麼醜聞的話,是要直接“通天”的。

     《天南時事》,本就是通天人士在背後支撐。

     不然的話,這樣一個另類的刊物,哪裡能生存至今? 然而從見到柳俊那一刻開始。

    柳俊雖然保持着禮節上的客氣,神态中的不以為然,卻時刻可見。

    郭峥還從未遇到過如此正面的挑戰。

     郭峥張了張口,正要開言,柳俊又開口了。

     “另夕”飙車的界定也很模糊。

    “追逐競駛。

    這種表述将來在司法實踐應該如何判定呢?例如在高速公路上,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速,前後兩輛車相互追趕,這是不是追逐?超速超過百分之十、超過百分之五十。

    還是超過一倍。

    才能算是飙車?這在司法實踐中也是很難掌握的。

    法律規定要清晰明了,有利操作,不能過于概念化。

    尤其重要的是。

    酒後駕車、飙車引發交通肇事之後。

    如何與普通的交通肇事罪來進行區别呢?根據郭教授這個提案,酒後駕車和飙車引發交通肇事之後。

    與普通的交通肇事的處罰,相差很遠。

    目前刑法對交通舉事罪的最高處罰是七年有期徒刑;而郭教授的提案,最高刑是死刑。

    這個。

    中間。

    假如把握不好的話,會造成很多的冤案,甚至是冤殺。

    這個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事實證明,人頭落地了,是接不回去的嘛,所以,我建議郭教授再好好的全面考慮一下。

    不必要急着在這次全國人代會上提出這樣很不成熟的修正案。

    刑法修正,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必須要慎重,再慎重。

    當然,我本人并不反對對酒後駕車立法嚴懲,但是要慎重立法。

    郭教授認為呢?。

     郭峥答道:“柳省長,感謝你對這個修正案的嚴謹分析。

    你的意見。

    對我啟發很大。

    我會抓緊時間。

    盡可能在下個月的全國人代會召開之前,把這個修正案修改完善。

    我個人認為,這個修正案對于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有比較重大的意義,早一日付諸實施,可以挽救很多無辜的生命。

    ” 柳俊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

    望着郭峥說道:“另外還有一點,我不同意郭教授在相關的解釋文字之中,提到我的事情。

    見義勇為,是每一個黨員甚至每一個公民都要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

    我不過是做了份内當為的事情,不值得如此大張旗鼓的宣揚。

    這個沒有多少現實的教育意義,就不必在人代會上提出來了。

    ” 郭峥的眼睛眯縫了一平 在接受這個。

    棘手任務之後,郭峥對柳俊做了一些基本的了解。

    根據種種迹象表明,柳俊絕非好拿捏的軟角色。

    此人手段之強硬。

    打擊對手之淩厲,在一幹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中,堪稱出類拔萃。

    說他打擊敵人心狠手辣也不為過。

     現在明白無誤表明态度,反對這個提案,反時将他曝光,郭峥的心完全沉了下去。

     柳俊,并沒有給他模棱兩可的答案。

    也就是沒有給他任何多出來的選擇餘地。

     是友是敵,在郭峥一念之間! “柳省長,在人代會上提交議案。

    是法律賦予我們人大代表的權力!” 稍頃,郭峥平淡地說道。

     柳俊就笑了,悠忽之間,眼神已經變得如同刀鋒般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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