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轟!!!
随着平地一聲雷,整座别墅都被火焰包裹,門窗瞬間破碎甚至地面都猛的一顫。
“媽的,打燕雙鷹你丫是一槍不中,打老子成槍神附體了?”
第一時間逃出去的方遠此時趴在不遠處的屋頂,輕聲罵道。
天知道杜馬帶了多少人,一批正在别墅廢墟裡挖人,樓下還有十多個人在搜索他的位置,好在沒人能想到他能僅靠雙手一腿爬上三樓的屋頂,暫時還是安全的。
隻可惜,這一次不止暴露身份,還浪費了不少子彈,還有就是他的那把QBZ步槍,也被留在了别墅的殘骸裡,沒有這把槍打狙擊,他的暗殺難度起碼提高了一倍。
過段時間得抽空回去一趟,把槍帶走才行。
“不過現在,還是得先把這一場打完再說。
”
方遠的臉上露出了笑容,随後在樓頂翻身,面朝胡同,樓下正是三個光複社成員正在搜查他的蹤迹。
隻見兩把飛刀從天上突然出現,正插在兩人的腦門兒頂上,同時一個人影跳了下來,将僅存那人死死摁在地上,咔嚓一下被擰斷了脖子。
“什麼破槍啊。
”
方遠把刀從屍體頭上拔出來,飛快的摸屍撿走了幾個彈匣,并帶上了他們的歪把子沖鋒槍,方遠的槍械精通來自于系統,獲得的記憶和知識相當全面。
這種沖鋒槍是斯登mk2,經典的二戰老槍,既容易卡殼又容易走火,全靠便宜和量大占領市場,不過有總比沒有好,順便還撈了幾把手槍和幾塊大洋。
沒辦法,他的錢都丢在廢墟裡了。
沖鋒槍往身上一挂,手槍塞進腰帶,方遠再次發力爬上房頂,趁着夜色将他的機動性完全拉滿。
雖然左腿受傷,但隻是對付一些普通光複社殺手,他也用不着全力,隻是一夜時間,死在方遠手中的冤魂又多了12個,被派來追殺他的人全都死在了大街小巷。
隻可惜在1樓客廳爆炸的煤氣罐,沒能把身在2樓的杜馬炸死,借着火光遠遠的看見那胖子捂着胳膊一瘸一拐的跑了,手裡好像拎着什麼東西。
“好啊,喜歡玩是吧?巧了,我也喜歡,那就看看誰先把誰玩死吧。
”
……
“左手手臂嚴重燒傷,右腿大腿被木刺插了三個窟窿,全身多處擦傷…杜馬,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你和軍隊交手了?!”
“沒有,是我低估了那小子,動作果斷,手腳麻利,最關鍵的是無所不用,為了殺我甚至把整個别墅給炸了,而且左腿中了一槍的情況下,居然還能殺死十二個弟兄。
”
杜馬搖了搖頭,若不是一開始他占了個偷襲的優勢打中了一槍,換成正面對上這個小子,誰輸誰赢都不好說。
“你不是要跟他談談嗎?”
“呵,談什麼?那小子光是看見我的帽子都差點把子彈清空了,要不是我留了個心眼兒做了個替身,當時我就死在那兒了。
我倒是想談,可那小子出手就是殺招啊。
”
一出手就是緻人于死地,情況稍有不對,就直接點煤氣罐,就沖這路數就知道不是本地人。
關鍵外地人也沒聽說誰家是這麼打的呀?
“對了,我給你看個東西,要不是為了把這個東西帶回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