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嗎?”
方遠斜着眼問道。
“馬老大不在,他平時不住在歌舞廳的,你不知道…呃。
”
打手話還沒說完就被方遠擰斷了脖子,一旁為了安全起見一起過來的另一人剛想呼叫,隻見方遠擡手一甩,一把刀便插在他的脖子上,直接把話捅了回去。
在方遠面前,兩人同行也絕對算不上安全。
兩具屍體被方遠輕輕放在角落,方遠脫下其中一個打手的外套穿在身上。
在這種黑暗的環境,隻要身影和衣服有一丁點相似就足以降低人類的警惕了。
“王七,敲門的是什…噗呲。
”
又一把飛刀插在趕過來的打手的腦門上,方遠快步上前扶住屍體,輕輕放下。
前後不過10秒鐘,一樓的守衛就全部被解決了,雖然動作很快,但幾人說話的聲音還是引起了二樓的人的注意,打着手電筒走了過來。
然後他也死了。
方遠在舞池的位置助跑跳躍,左手抓住欄杆,略微發力将身體往上一甩,便落到二樓打手的身後,不等對方做出反應,方遠迅速抱着他的腦袋一擰!
一隻手接住手電筒,一手拎着衣領把屍體放在欄杆上。
看得出來,這些守衛的警惕性并不高,可能是長時間沒碰到危險,也可能是因為這些人本就不是為了防止敵人入侵。
畢竟明面上這裡就是個歌舞廳,不可能大張旗鼓的護衛,這些人守在這裡多半隻是想起到一個防賊的作用。
方遠在幾個房間搜了搜,又抹了一個睡覺的家夥的脖子,這才來到馬志成的辦公室前,果不其然上了鎖。
在二樓守衛身上摸了摸,拿出一串鑰匙試了三把,門咔哒一聲就開了,倒是省了暴力開鎖的力氣。
不是必要時刻,他是不想搞出大動靜的,最好悄悄的來,悄悄的走,帶槍也隻是為了以防萬一。
方遠拿起一張紙蓋在手電筒上降低光亮,再小心的将光線繞過窗戶,借着微光在辦公室開始搜索。
衣架上的大衣,用不着,帽子還不錯,可以帶走,底座拆下來看看,沒有藏東西。
鋼筆…沒用,台燈…沒用,煙袋…沒用,抽不慣旱煙。
書桌裡的規劃書也沒用…等等,書底下壓着兩塊銀元?揣兜裡。
書櫥裡的詩集,沒用。
書櫥裡的墨水,沒用。
夾在書裡的鈔票,沒用。
書櫥後面是空的,有一把手槍和一盒子彈…揣兜裡。
放在角落的保險櫃…有點沉,一看就是藏着好東西,整個搬走!
動作幹淨利落,又不出一絲聲音,殺人搶劫,純純的慣犯。
如同鬼子進村一樣掃蕩一番後,方遠帶着所有他認為有用的東西離開了小都會歌舞廳,臨走時還幫忙把後門給鎖上了。
不過這次他并沒有放火,這不是因為他留了點良心,隻是單純想拖延一下案發現場被發現的時間。
給那幾個打手留下全屍,換來一個“安穩開箱”的時間,這筆交易方遠單方面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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