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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過把瘾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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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噹!” “噹!” “噹!” 方來鵲提着銅鑼,賣力的敲打着。

    他并不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有多大,隻覺得被長安城内大量吃瓜群衆圍觀,很是風光無限。

     春明門大街一百二十多米寬的街道兩旁,都站滿了人,目送他們經過。

     被賜死“三王”的屍體,居然有人敢違背禁令,将其拖走斂葬。

     圍觀的人群,大多都對方重勇一行人的勇氣表示欽佩,同時又擔憂他們被李隆基秋後算賬乃至“當場結賬”,最後又不敢跟他們一路表示支持。

     所以隻能在一旁看戲。

     最尴尬的便是平日裡維護長安城秩序的金吾衛了。

     如果他們攔住方重勇一行人的去路,不僅會被現在主流的社會輿論所鄙夷譴責,也極有可能被回過神來的李隆基遷怒。

     聖旨說得很簡略,并沒有說外人将這三具屍體安葬要怎麼處置,主要是李隆基當初下令的時候,也沒想到世上居然有這麼“混蛋”的人。

     如果金吾衛的人跟着方重勇一行人一起走,又顯得像是在護衛這些“搗蛋鬼”,等同于直接打臉李隆基。

     方重勇他們是外人,做這些事情會被認為是出于“公義”;而金吾衛則是禁軍,隻要透露出一點不對勁的苗頭,就會立馬被李隆基大力整治! 你們是前太子的黨羽親信,所以為他“送行”? 還是說你們是其他皇子的黨羽親信,所以跟着起哄? 又或者你們是對聖人不滿,所以跟在那些人身邊一起示威打臉? 這種情況,就很像在擁擠的地鐵裡,有小仙女誣告挨着她的中年油膩男一樣。

     你把雙手舉着,是要摸我。

     你把雙手垂下,是要偷偷摸我。

     你把雙手放脖子上,是在做下流動作視奸我。

     反正都是伱的錯,油膩男真蝦頭! 油膩男雖然油膩,但并不是色狼,隻是因為某些“莫須有”的規則被玩壞了,所以才會導緻一些荒謬的情況發生。

     同樣的道理,在皇權的“有殺錯無放過”的潛規則下,這些平日裡在長安城内耀武揚威風光無限的金吾衛士卒,一個個像是躲瘟神一樣,跟在牛車後面還不敢靠近。

     相隔至少百米遠。

     不跟着是不行的,不跟着會被李隆基認為是“故意放縱賊人羞辱皇家”,一樣要吃挂落。

     正在這時,遠處有個穿着灰色圓領麻缟長袍,頭戴青色幞頭的年輕人,跑到方重勇身邊對他輕聲說道:“長壽坊做法事的和尚,懷遠坊的棺木與明旌,豐邑坊的紙錢和道士,全都準備好了。

    去待賢坊把屍體清洗入棺,然後就去城外下葬就可以了。

     這次你玩得可真大,名滿長安了已經。

    ” 一口氣跑了臨近延平門的四個坊,把平民辦喪事所需的一條龍服務都湊齊,可把他給累壞了。

     這個人正是跟方重勇幾年後才能七彎八拐攀上親戚關系的李揆! 至于為什麼做法事請了和尚又要請道士呢? 李揆也不明白,反正方重勇就是這麼交代的,一具屍體的斂葬費算下來五百貫,而且還不能還價。

     這些無良商賈都找借口坐地起價,反正得罪皇帝的生意,我不做也沒人會做! 方重勇能一口氣就拿出小金庫中财帛的一半,不可謂不豪爽。

     “上了這條船,不走到終點可是下不來的。

    現在你可慘了,天子一怒,我看你科舉要完啊。

    ” 方重勇忍不住揶揄李揆說道,如果可以,他并不想拖李揆下水。

     拖李揆下水的原因,隻是想他當一個見證人,證明此番自己運作王忠嗣返回長安,乃至被委以重任奔赴邊疆,是出了大力氣的,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險在“打通渠道”。

     順便也讓王忠嗣夫人李氏,也就是自己丈母娘那邊,隴西李氏姑臧房的人明白:你們也被拖下水了,到時候出了事可别袖手旁觀,要卯足了勁營救我才行! “聽聞張相公可能被罷相,我便是走的張相公的門路,就算不來,科舉大概也是無望了。

    還不如賭這一把。

    ” 李揆湊到方重勇耳邊小聲說道:“這等風光,就算馬上被杖斃,也要名垂青史,有何賭不得的?” 你的政治覺悟很高啊! 方重勇有些意外的看了李揆一眼,微微點頭表示同意。

     李揆的政治眼光,确實遠超張巡許遠二人。

    那兩人參與此事,純粹是因為公義,而李揆則是看出了方重勇的一部分謀劃。

     這波看似風險極高,但實則穩如泰山的政治投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出其中要害所在。

     一個人情緒化之下的決策,跟長久以後的理智分析,很多時候是截然相反的。

    現在李隆基面臨的便是類似情況。

     爽是一時的,痛苦是長久而持續的。

     太子,哪怕是前任的,被廢掉賜死的,甚至包括那些皇家的親王,也不是長安升鬥小民可以圍觀與嘲諷的!這是天然的階級壓制! 方重勇前世腐國衛兵踩踏小女孩,便是其中典型代表。

    皇家天生便是眼高于頂,這是李隆基必須要維護的顔面。

     李隆基遲早會發現,一日殺三子的酷烈舉動,不僅沒有吓到心懷不軌之人,反倒為天寶年間慘烈的政治鬥争,開了一個極為惡劣的先例。

     虎毒不食子,況聖人呼? 這是李隆基必須要給天下人的一個交代,也關系到他“執政合法性”的根基。

     如果殺兒子不說,還要曝屍于驿站,讓來往行人觀摩,那就更顯得暴虐無道了。

     那些譏諷李隆基殘暴不當人的閑言碎語,一定會傳到他耳朵裡。

    等那時候,當初唯一站出來給“三王”收屍的這一行人,究竟該被如何對待,還需要多說麼? 相信李隆基隻要能冷靜下來,一定會猜透這一環節。

     而且方重勇還考慮到了另外一點,那便是他們給三位賜死親王收屍斂葬的行為,是符合此時唐代社會公序良俗的。

     人死罪消,蓋棺定論,入土為安,乃是社會上默認的潛規則。

    上到天潢貴胄,下到升鬥小民,皆是認同這一點。

     哪怕仇家滅門,一般也幹不出辱屍挫骨揚灰一類的事情。

     世人隻會為方重勇他們的前途感到擔憂,對他們可能會遭遇到的慘烈報複抱有普遍同情,而不會覺得方重勇是在多管閑事,更不會覺得他們在瘋狂跪舔李唐宗室,彎腰事權貴。

     方重勇依稀記得,後來的唐肅宗李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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