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應俊就是通幽縣的縣令,一個喝百姓血、吃庶民肉的貪官。
“哼,那個狗官好得很啊。
”
說起這個陳應俊,張翠芬兒一時沒顧得上場合,就罵了起來。
“他強搶良家婦女,連七十歲的老媽子都不放過。
”
“組織地下賭場,赢了的不準走,輸完了的也不準走,隻能直到輸給他一萬兩銀子,才能走。
”
“他還販賣少女、兒童。
一個他就要賣十萬兩,你不買的話,他就把你也給賣了。
”
“他還開了個當鋪,你要倒給他銀子,他才收你的當貨。
”
張三聽了一臉懵,不至于吧?
一個縣城的縣令能幹這些事兒?
還随便來個人,都知道?
“不僅如此,他還搶小孩子的糖葫蘆吃,連吃了一半的,他都不放過。
”
張三還沒緩過來,張翠芬兒又補了一句。
此時,張三和張翠芬兒後面排隊的人的腦海裡,不得不有畫面了。
“等一下,你之前是幹什麼的?”
張三越聽越懵,見張翠芬兒還要說話,他趕緊制止道。
“大人,俺練武之前是說書的啊。
”
“靠~”
排隊的人聽完兩人的對話。
有的覺得白聽了一段說書,賺了。
有的就感覺自己的生命,被白白浪費了。
“行了,你趕緊展示你的武藝吧。
”
張三一臉無奈,本還想打聽打聽仇人的消息。
沒辦法,現在隻能暫時擱置了。
張翠芬兒聞言大喜,自報自己外勁大成後,就從背後抽出了一把大砍刀。
他先是按自己的招式揮舞着大砍刀,最後才集中全身力量在雙手。
狠狠地往試力石上劈去。
“啥?”
張翠芬兒一臉震驚,他用盡全身力氣,試力石上就隻有一點白痕?
“這是什麼材料?”
圍觀之人都在想這個問題。
看這張翠芬兒的架勢,尋常石頭都能被輕易地劈成兩半。
但現在隻能在試力石上留下一點白痕?
這要是将它煉成兵器,那威力該有多大?
“哈哈哈,大家不必大驚小怪,這東西煉成的兵器俺黃府有的是。
”
“隻要肯為我們黃府效力,有功者自然可以賞上一把。
”
“就算是給你們一人一把,都隻是件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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