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耳畔吩咐道:“他把鄉約都叫過來了,看來是打算不死不休!”
“三郎,你先去縣衙,我來應付他。
”
李弘貞點頭答應,帶着王初一等人往縣衙而去。
由于是用王初一的名義收糧,所以隻能由他來當原告人。
到了縣衙門口,隻有一條狗趴在屋檐下曬太陽,也沒有衙役站哨。
就連給老百姓伸張正義的鳴冤鼓,都找不到鼓槌,八成是被藏起來了。
這種衙門靠不靠譜,一目了然。
胖子繞着鼓架找了一圈,撓撓頭說:“大哥,沒鼓槌呢!”
王初一不耐煩道:“呆子,沒鼓槌,用拳頭捶不也一樣。
”
于是胖子舉雙拳哐哐捶着鼓皮。
不一會兒,就把兩個一臉不耐煩的衙役召喚出來。
“何人擊鼓?”
王初一很識趣地把兩個紅包遞了過去,谄媚道:“小人有冤情,還請兩位差爺行個方便。
”
衙役稍微掂量一下紅包,滿意道:“那成,進去吧。
”
兄弟幾個跟着王初一魚貫而入,縣衙外面閑得沒事幹的群衆,也跟着進去吃瓜。
在公堂等了老半天,才盼來幾個衙役拎着“殺威棒”,慢悠悠地在兩側站定。
接着他們用殺威棒敲擊地面,有氣無力地喊着:“升堂!”
“威——武——”
不多時,身穿犀牛綠袍的縣丞也慢悠悠來到大堂正中坐下。
“啪!”
驚堂木一拍,縣丞喝問:“堂下何人擊鼓?”
官威十足,吓得王初一渾身一顫,雙膝不自覺跪下:
“禀大人,草民家中糧倉昨夜無端起火,所屯兩萬餘石糧食盡皆焚毀,疑似有人蓄意縱火。
”
說着,從懷裡掏出狀書,雙手高舉:“請大人明察秋毫,還草民公道。
”
縣丞從衙役手中接過狀書,草草讀了一遍,才提出質疑:“本官問你。
”
“你安敢斷定,糧倉一定是被人蓄謀縱火,莫非你親眼看見了?”
王初一道:“回大人,草民雖無親眼目睹,但有賊人縱火留下的證物。
”
“證物何在?”
“在這。
”
胖子抱着裝有火油味大米的壇子擠出人群,來到王初一旁邊跪下。
縣丞一拍驚堂木,喝道:“你是何人?”
“草民乃看管糧倉之人,這壇子之物乃是草民偵察現場過後發現的,其中不少稻米都摻雜了火油。
”
說完,把壇子遞給衙役。
接過衙役遞來的壇子,打開蓋子嗅了嗅,縣丞捋着胡子,眼睛左右閃動,不知在想什麼?
片刻後,他才陰陽怪氣的說道:“僅憑火油就斷定,糧倉被賊人縱火,未免過于武斷?”
“汝等證據不足,本官不能判定為縱火案,隻能判為失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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