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有原則(二)
【可7:4】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别的規矩,他們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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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林前14:40】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帖前5:14】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衆人忍耐。
【帖後3:6】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提後2:5】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
“愛”這個字是一個很偉大的字。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愛,也需要被愛。
曾經有一個人連續問泰戈爾三個問題“世界上什麼最容易?世界上什麼最難?世界上什麼最偉大?”他回答說“指責别人最容易,認識自己最難,愛最偉大。
”的确在世上愛是最偉大的,不過愛一定有原則,否則愛就會變成“害”。
筆者曾經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個母親很愛自己的兒子,但是她從來不教育兒子走當行的道。
每逢她的兒子在外面偷一點東西回來時,她從來不責備與禁止,反而很高興,并誇贊兒子的行為。
這樣,她的兒子膽子越來越大,從偷水果、蔬菜等小東西慢慢地發展成偷人的錢包以及一些值錢的東西。
有一次,她的兒子偷了軍隊中的東西,當場被抓住,然後法庭判處他死刑。
在執行死刑前,執行者問他說,你有什麼最後的要求?他說我要見母親一面,要與她說幾句話。
執行者答應了。
當他的母親來到他面前時,他用嘴巴對着母親的耳朵狠狠地咬了一下,便對她說“我恨你,因為你若早對我進行教育,我就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當時,這位母親經曆這些以後,痛哭流淚,後悔莫及。
在這個故事中,這位母親很愛自己的孩子,但是她對孩子的愛沒有原則,當她的孩子偷竊犯錯時,她不僅沒有管教與教育,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