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李母就寵愛大女兒,無視小女兒,原本以為這八年來,大女兒不在她身邊盡孝,隻有小女兒孝順她,她的母愛會偏向小女兒。
可李紅春坐牢後,李母仿佛受到了刺激似的,當年對大女兒的專寵又回來了。
自始至終,大女兒都是她的心肝寶貝。
而小女兒,就是一根小草,無論對她有多好,都不受她待見。
不是說,越是被父母寵愛的孩子越不孝,越是不被父母看重的孩子越孝順,李紅春和李元春就是這樣。
然而,元春可不是原主。
在情感上,元春對李母沒有母女之情,李母拎不清,非要把李紅春的事情算在她頭上,她可不慣着她。
大不了,以後離李母遠着點。
不過,李大哥李二哥兩家人還不錯,元春照常跟他們來往的親近,保姆做了什麼好吃的,她都會讓司機給兩個哥哥家裡送一份過去。
有時候,她也會買幾斤牛羊肉,鹵好了,讓司機給李父送去吃。
李母膈應牛羊肉有味兒,從來不吃牛羊肉,所以元春故意每次都是買牛羊肉,還做好,給李父吃。
一次兩次還好,次數多了,李母心理就不得勁兒了。
等過年過節,元春再回娘家,李母就會故意當着元春的面摔摔打打,罵罵咧咧,指桑罵槐。
但元春當聾子,當作什麼都沒聽到。
李母也不敢一直罵,她都是背着李父罵,如果被李父聽到了,李父就會指着她的鼻子罵她老糊塗。
李母受了委屈後,就會去探望李紅春,跟李紅春哭訴李父喪良心,哭訴元春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