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春沒辦法,就想要原主替嫁。
上一世,原主嫁了。
婚後,原主和孟非兩人過的很幸福,經濟開放後,孟非還拿出孟爺爺藏起來的一大筆錢和金銀珠寶去做生意,還投資了最賺錢的房地産,沒幾年,孟非就成為了縣城首富。
而李紅春的丈夫吳紅偉,在考上大學後,就帶着李紅春回城了。
李紅春的抱着一腔熱血去的城裡。
可到了城裡後的日子,卻沒有她在村裡過得好。
吳紅偉家很窮,一家十六口人就擠在一套三十多平米一室一廳的房子裡住,吳紅偉帶着李紅春回吳家,兩口子就在廳堂打地鋪睡。
李紅春沒工作,還被婆家人嫌棄是村姑,被妯娌小姑子們擠兌,婆婆也搓磨她,吳家裡裡外外的家務活,都是李紅春幹。
李紅春一個人伺候十幾口人,還要被吳家人罵吃白飯的。
更讓她絕望的是,吳紅偉竟然家暴。
第一次,她被吳紅偉家暴,她還會反抗跟吳紅偉互毆,李紅春打小就幹農活,有一把子力氣,要是夫妻互毆,吳紅偉肯定打不過她。
可吳家人拉偏架,一家人拉着她,讓吳紅偉打她,時常把她打的鼻青臉腫,腰酸背疼。
在吳家熬了五年,被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李紅春,在得知孟非成了大老闆後,就起了離婚的念頭。
由于李紅春結婚八年,都沒有懷孕,吳紅偉很痛快的跟她離婚了。
李紅春回到老家恭城,就去求原主收留她。
原主為人善良,她覺得,她現在能過上幸福美滿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