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規矩,這盒金銀珠寶才保住了,沒有給姜敏。
不然,康母非得氣死不可。
但康母也沒有因為康秉承不能生,就把屬于元春的這份金銀珠寶留着,元春嫁給她兒子,本來就挺委屈的,要是其他兒媳婦都有珠寶首飾,就她沒有,那豈不是更委屈。
而且,她早早的給了,也是希望兒媳婦看在這盒金銀珠寶的份上,别嫌棄她兒子不能生孩子。
讓元春自己去保管。
也幸好,康家五兄弟則是一人一棟二進的大宅子。
除了這些,康秉承還把他的私房錢都上交給了她,有他從小到大的壓歲錢,也有這些年他的工資錢,還有平日裡康母和奶奶塞給他的零花錢,他都存到了一個存折上,足足有五千多塊錢。
直到這時,元春才知道,婆家竟然還是帝都隐形的富豪。
元春在康秉承上交存折的時候,還小小驚訝了一下,“這些錢,你竟然沒有給姜敏?”
康秉承有些不自在道,“她是姜家的掌上明珠,她的錢說不定攢的比我還多,我也不想給她錢花。
”
或許是結婚後,才發現兩人天生不合,康秉承和姜敏結婚後,從來沒有想過要上交私房錢。
但和元春結婚後,康秉承恨不得把所有錢都給元春花,或許,這就是愛與不愛的态度吧。
康秉承結婚有三天婚嫁,兩人在康家老宅住了兩天,在回門這天,兩人就把康秉承的行李也一起搬進了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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