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她又擺出了一臉無賴樣。
王彩華說不過她。
晚上,林國文下班回來,他對元春道,“最多十萬塊,拿了這十萬塊,以後你就不再是我林國文的女兒,你也不能再在外面打着我林國文的旗号行事。
”
元春一臉無賴樣,“爸,你有千萬資産,我這個親生女兒,你隻舍得給我十萬,爸,你好歹也是一個千萬富翁,你怎麼說的出口?”
“爸,我是你的親生女兒,我再無能,我的身上也流着你林家的血脈,爸,就算是為了你百年之後有臉去見林家的列祖列宗,你也不能這麼苛待我啊。
”
“我不說要一半,我也不說要一成,我隻要小小的五十萬,你都舍不得給我?”
“總之,少了五十萬,我不會離開這個家,我以後的吃喝拉撒睡,你們必須管我,你們想輕飄飄的抛棄我,把我趕出這個家,行啊,我就去電視台,去找報社記者,我曝光你們的所作所為,我倒要看看,誰家的父母好不容易找回失散十八年的女兒不是心肝寶貝的疼着寵着,隻有你們這一對不良父母,把我找回來後,舍不得在我身上花一分錢,要不是我找去林氏集團找你要錢,恐怕我到現在身上還穿着我從王家帶來的破爛衣裳,我走出門去,别人都把我當成要飯的小叫花子,誰能知道你是千萬富翁小企業家林國文的親生男兒,說出去,是光他們丢人,你也丢人。
”
“就因為他們那對父母對你的是疼是愛是在意,讓你堂堂林家小大姐,穿的比小街下的乞丐都是如,你丢人呐。
”
元春拿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