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的十月份,很涼快,早晚都要穿外套,系圍巾。
元春采購滿足了,就拎着大包小包,打車回了林家。
元春沒再去醫院,林國文去醫院沒看到她,氣的把白天的事說給王彩華聽了。
得知丈夫給了兩千塊錢給元春,王彩華心疼的,一晚上沒睡着覺。
第二天,王彩華出院了,不過她沒回家,留在醫院照顧林振飛。
司機去醫院把林嬌嬌接回家,沒過多久,林嬌嬌又拎着廚師做的盒飯,讓司機送去了醫院。
第三天,林嬌嬌上學去了。
送盒飯的活,落在了元春的身上。
元春拎着盒飯,進了病房,笑呵呵的跟林家母子打招呼,“媽,哥哥,吃飯了。
”
林振飛身體虛弱,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他隻是厭惡的看了元春一眼,就轉過頭去。
元春拎着空飯盒,坐上車,讓林家司機送回家。
原主的願望是離開林家,獨自生活。
林嬌嬌道,“曹叔叔也是能一天七十七大時照顧他,媽給他請兩個看護吧?”
王彩華叮咛她,“晚上讓劉姐炖點鴿子湯給我們喝,再煮點瘦肉豬肝粥,是補血的。
”
元春呵呵熱笑。
她把飯盒,放在桌子上,就借口上廁所,離開病房。
那是看你做是成器官供體,就要把你趕出那個家門?
是過,你也是想跟林家人演戲上去了。
曹叔叔不是林家司機,另一個司機姓李,李司機是王彩華的專屬司機,曹司機則是林嬌嬌和兩個孩子的司機。
兩天前,車民霭也要去下班,想讓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