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夫妻死後,十二歲的田小寶,再也不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田家寶貝疙瘩,他被田招娣逼着下地幹活賺工分,用自己的勞動換取食物吃。
在田招娣同志的壓迫下,田家多了一條家規:
不幹活,就沒飯吃。
幹多少活,吃多少飯。
而且,每次田招娣同志去山上獵回野味,她都會找借口罰田小寶不許吃飯,然後讓田小寶餓着肚子,眼睜睜的看着她們三姐妹吃香的喝辣的。
姐弟四人在家的地位,被她整個調換過來。
這一年的九月,田小寶辍學,三個姐姐誰也不願意繼續供他上學,他自己又沒錢,隻能辍學回家下地賺工分,養活自己。
田招娣手上有去黑市賣獵物的錢,開學後,她按照原主的願望,腳踏實地的去讀初一。
元春和錢小三讀高一,錢小二讀高二,三人的學校都在市區,平日裡要住校,隻有周末才讓回家。
雙胞胎弟弟六歲,在錢大舅的安排下,兩個弟弟今年上小學一年級,錢大舅和大舅媽每天上下班時,也會順便接送他們。
開學沒多久,葛家村來了第一批知青,一共有九人,五男四女,進村後,就被老村長安排住進了村民家裡。
周末,元春回村,剛進家門,田招娣就興沖沖來了,“元春,你的仇人來了,你想怎麼報仇啊,說來姐聽聽。
”
“什麼仇人?”元春一臉懵,“原主的親生父母和弟弟,早被我廢了,原主還有什麼仇人是原主自己都不知道的?”
田招娣鄙視她,“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