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要和原主斷絕關系。
而原主,這個傻子,就真的和娘家人斷絕了關系,結婚之後,再也沒回過娘家。
結婚五天後,劉福生當兵去了。
他這一走,八年毫無音訊,留下原主在劉家當牛做馬,起早貪黑的幹活賺工分,養小姑子小叔子,還得供他們讀書。
原主和小姑子同歲,在娘家也是被寵着養大的,嬌滴滴的沒幹過農活,可到了劉家,她什麼活都得學着幹,家裡家外都靠她一個人支撐着,小姑子和小叔子除了上學,什麼也不幹,回家就跟個大爺一樣,等着原主伺候。
原主賺回來的糧食,大部分都被小叔子小姑子交去學校換飯票,家裡剩下不多的糧食,也要留着小姑子小叔子回家吃,他們要時吃不飽,就會跟原主鬧,又罵又打的,還出去說原主是惡嫂,敗壞原主的名聲。
逼的原主經常餓肚子下地幹活。
原主心裡苦,卻從來不說,因為,這條路是她自己選的,她跪下也要走完,也是想等丈夫回來,好給丈夫一個交代。
直到高考恢複,小叔子和小姑子都考上了大學,去外地上大學了,原主的日子才好過了許多,原主以為自己終于苦出頭了。
然而,就在她興高采烈時,她卻被小姑子小叔子給賣了。
賣進了大山,給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光棍做媳婦。
原主試圖逃跑,被老光棍打斷了腿,直到三年後老光棍死了,原主才一瘸一拐的回了雲橋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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