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蔡銘翼對你一眼萬年。
”
“就是要讓他眼前一亮。
”
今兒個,元春是特意打扮了的,還化了一個淡淡的妝,就連身上的風衣都是從她空間裡找出來的。
她也不怕會被吳父吳母發現。
原主很多衣服,風衣就有十幾件,都是在省城讀大學的時候買的,吳父吳母根本不知道她有多少衣服。
蔡銘翼騎着自行車,元春坐在車後座。
他道,“小春,坐穩了,以防你掉下去,你抓着點我衣服。
”
元春紅了臉,揪着他一把衣服,“你慢點騎,别颠了我。
”
“放心,我騎車最穩。
”
不但穩,還慢,隻比人家走路快一點,而且這條胡同裡住的都是老鄰居,于是他們還沒到早餐店,兩個人在談對象的事就傳的半個胡同的人都知道了。
等到了早餐店,認識元春的人都要問一句,“小春丫頭,這是你對象啊?”
“馬爺爺,這是蔡爺爺的孫子。
”
“喲,是那胖小子啊,長這麼大了,怎麼,你們這是談對象了?什麼時候辦酒席啊?”
元春剛想說沒談對象,蔡銘翼就笑着道,“快了,到時一定請馬爺爺過去喝一杯。
”
元春用手肘拐了他一下,小聲道,“你胡說什麼。
”
蔡銘翼笑道,“小春,今天是我們第一次約會,你同意了,就是我女朋友。
”
“你都還沒表白,就想讓我當你女朋友,你想得美。
”元春挑了張沒人的桌子坐下。
蔡銘翼應了一聲,“知道了,你等着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