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再次穿越到了一個幫人養兒子的大冤種身上。
原主吳元春,在77年恢複高考這年,考上了省城師範大學,畢業後,分配在了萬市第一小學學校的當語文老師。
和她一起分過來的還有位叫李政權的數學老師。
幾個月後,李政權突然對她展開了激烈的追求,噓寒問暖,體貼關心,原主一個剛剛出溫室的小花朵,哪裡經得住男人的甜言蜜語,沒堅持多久,就同意了交往。
一個月後,兩人就結婚了。
婚後沒多久,兩人就拿着結婚證,分到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但兩人搬進去住才三個月,李政權就把鄉下的妹妹接來了。
妹妹李紅紅在村裡被人糟蹋了,呆在村裡被人指指點點活不下去,就住到哥哥家來。
原主愛屋及烏,不但沒嫌棄小姑子,還把身懷六甲的小姑子當成親妹妹照顧,小姑子在這兒生孩子,也是她上上下下伺候的月子和照顧孩子。
因為小姑子沒結婚,孩子落不了戶口,求哥哥嫂子把兒子收養了。
原主同情小姑子的遭遇,同意了小姑子的要求,從此以後,小姑子的兒子,就成了她的兒子,小姑子繼續住在這兒幫他們帶兒子。
然而,幾個月後,原主剛懷孕兩個月,國家政策就下來文件,要計劃生育,一對夫妻隻能生一個孩子,李政權和原主名下已經有了一個兒子,原主肚子裡的這個就不能生,不然就違反了計生法,兩口子都要被學校開除。
原主忍着心痛,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