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下午我都在外面四處秘密調查,為了保險起見,我還到特警支隊讓上次給我們化妝的那幾位幫我化了妝,我又穿了一件黑大衣。
這個下午我簡直把整個城區都跑遍了,而韓家小賣部那裡因命案,所以被警戒線封了。
我不好暴露身份,所以沒有進去。
他們打過電話給我,但都被我以忙碌的理由給拒絕了。
天漸漸黑了下來。
我準備回家,可是卻不知不覺地走到了那間小賣部附近。
我突然想到了一個馊主意,于是将手機關機,悄悄把手槍藏在大衣裡。
我到附近吃了點東西,等着天黑。
零點,小賣部。
我忘了今晚是大年三十,大家都要守歲,所以即使到了後半夜,周圍建築還是燈火通明。
我找了個空檔,悄悄從房子後面的窗戶裡翻了進去。
我拿出買的小型手電筒開始搜索了起來。
隻是一樓小賣部,也就是案發現場的東西除了錢和一些商品外,有價值的線索基本都被警察帶走了。
所以我也沒呆多久就上了二樓,也就是他們的起居室。
我看到這裡也有被翻過的痕迹,猜到這裡的線索即使有,估計也被警方帶走了。
但我沒放棄,在這裡更仔細地搜索,終于發現了一個茶幾下的皺巴巴的信封。
也許是這張茶幾的底部離地面太低,所以沒被警察和歹徒發現。
我由于腳下一滑,摔到茶幾上,把茶幾挪開才發現的這個信封。
雖然知道這是侵犯個人隐私,但我還是以調查真相為理由拆開了。
信是寫給我的,時間是在我們來這兒的三天前,信中說,要我幫他們找一個叫韓明姗的人。
因為我之前幫他們找到過安明珊,而那個韓明姗則是和安明珊一樣,也被他們丢掉了。
更重要的是,那個韓明姗竟然是安明珊的雙胞胎姐姐!比安明珊大一歲。
更讓我驚訝的是,據信中說,當時那個韓明姗竟然是笑着出生的!當地人都以為她是怪物,所以迫于壓力,他們隻能把她丢掉了。
第二胎的安明珊是哭着出生的,各方面都很正常,所以當地人沒太在意。
這就解釋得通為什麼他們不敢在我面前提起這種事,因為我一旦報警,等待他們的,将是高達五年的牢獄之災,能不能找回來還得另說。
我突然想起來,安明珊應該是姓韓才對,隻是她不想承認罷了。
我接着看信,知道他們不敢寄出去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發現最近好像一直有人監視着這裡,怕信寄出去就會被中途攔截,所以要等我上門親自交給我。
信中還說他們知道了一件不該知道的事情,同時也知道自己活不久了,所以把關于韓明姗和安明珊的資料藏在了這家小賣部裡,要我靠自己去找。
信到這裡就沒了。
我知道這下又有活了,隻是能不能找到就聽天由命了。
我站在起居室的一塊空地,對着窗戶拜了拜,說:“祖師爺保佑,保佑我找到那樣東西。
”說完,我開始在這裡找了起來。
可是半個小時過去了,我卻一無所獲。
我躺在地上,閉着眼回想到底是漏掉了哪兒,可就是想不起來。
我索性睜開眼,看到天花闆,終于想到了。
我找來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