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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黃金不好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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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皮。

     因為地龍藤并不是純粹的植物。

     它的内質有一定生物能力。

     你像這些立屍,因為是立屍,已經硬了,不能像普通屍體一樣一吸就吸蝕了。

     但是吧,地龍藤的荊棘尖條會在刺入立屍的身體後,往裡面注入一點消化液,硬生生把立地屍的屍骨都給化成糊糊,再被吸收掉。

     這也是将生物施以降術進行物化得來的好處。

     好在地龍藤并不是純粹的生物,而是植物擁有生質特質,所以這麼一個降術倒也不是太喪盡天良。

     不會造成太大的業力。

     特别是不能以其亂殺人。

     但這時,用來清理屍體,真的是太方便了。

     如果沒有地龍藤,這許多屍體,想清理,你找焚屍的柴變一大堆,說不得就會被什麼人知道消息又要生出亂子。

     哪像現在,不聲不響,輕松自如。

     一整個的立地屍,眨麼眼的,不一會的,就空空如也,就剩下一張皮子了,劉一夫他們隻要去,把一張張皮子撿起來,将裡面的黃金倒出,順手把皮子當柴燒了,就什麼事兒都沒有了。

     清理掉這些立屍,劉一夫他們才發現,錦家不愧為豪門,這金子是真别人的母親多啊。

    每一錠金子,都是精緻特鑄的私鑄金,沒有什麼别人的記号,從某種意義上說,可以直接花用的。

     一般來說,金子這種貴重金屬,是很特殊的。

    每個人收集到了金子就私存起來,打心眼裡就不認為自己會花出去。

     所以他們會把金子鑄成有标識的特殊模樣。

    萬一有人拿這種金子在外花用,第一時間沒收。

     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盜金去用。

     而一個人如果得到了金子,想要用,最好的方法是将金子融了重鑄一遍。

    但是這需要一些工藝,你不會來亂搞,金子會混上泥土鐵屑的。

     而請鑄金的師傅,終歸是要洩密的。

     古往今來,有多少盜金者,好不容易搞到了黃金,但真正能到手花用的,卻是少之又少。

     這也是過去,劉一夫他們一開始不對金銀貨币有興趣的原因。

     你什麼人花什麼錢。

     你沒資格的一個人花金使銀,這就叫蠢,給自己找不自在。

     但是呢,錦家的金子不一樣,沒那麼多講究。

     這些金子,分成了磚,錠,元寶,餅子等形狀。

     最少的是金餅子,那年頭,六百年前,好用的就是金餅子。

    一個人要是有一塊大金餅子,就可以有家有業有妻有子快樂的過一輩子了。

     這種金餅子馬蹄口大小,所以又稱馬蹄金。

     但很快此金就過時了,花用不方便。

    它最早是諸侯上貢用的此物。

    用之于行商,其實是不方便的。

     所以後來用了金錠子。

     也是金铤子。

     一根根長條似的,這玩意抓手裡像根短粗的筷子似的,花用容易,特别是需要剪時方便。

     細長的嘛,一把大金剪一剪就好了。

     比較适合民間的花用了。

     可是後來又有商人發現,金子的本質不是花用,而是保值。

     于是有了金磚。

     這一塊塊的磚,我不花,但隻要我有,那我就是有錢人。

     這是一個家族的底蘊。

     很多豪門要儲就存這種大金磚。

     普通分為一手把和二手把。

     一手把是一隻手勉強能拿起來。

     二手把是比一手把要大一倍多點,你真的需要用雙手才能拿動。

     有這麼一玩意鎮宅子,你才好意思對外說你是積富之家,家有餘慶。

     不過,随着商業興起,需要用到金子的地方越來越多,最後,就是金元寶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這裡面的金元寶最多。

     劉一夫衆人清理一下,共計一千五百萬兩。

     這真是一個讓人頭皮發麻的數字。

     不過想想這是一個豪族六百年的積累倒也讓人了然,這才對嘛,身為豪族,有這些錢,真是不奇怪的。

     也虧了錦家自己當年立局,挺有信心的,絲毫沒想過家業不興,所以一直沒取出來。

    但取出來也沒用。

     錦家是明面上被人在搞。

     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投入多少錢都帶不活産業。

     現在問題來了。

     一百多萬兩黃金。

     這得多重啊。

     不要以為這玩意輕,随便一拿拿就解決問題。

     其實一個人用麻袋背,他能背個一二千兩也就到頭了。

    一萬兩就能把人壓死,更不要說一百萬兩。

     事實上林雷都有點不好意思。

     他以為錦家的金子也就幾口箱子呢。

     如果是幾口箱子,他累就累點,提了就跑。

     但現在這些金子,是幾口箱子的事嗎? 這是四十口箱子的事。

     一個人要怎麼拿四十多口箱子? 再說了,拿走這四十多箱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嗎? 江湖上的人什麼德性,看到有人有這麼多金子,會不過來搶? 所以說,這金子,哪怕劉一夫他們這樣白給,他也不好拿。

     劉一夫衆人看他在那兒發愣,都有些不道德的笑了。

     這種明明東西在眼前,它就屬于我,而我偏偏帶不走,或不好帶走,或帶上了會有大麻煩,衆人可是深有體會。

     當初如若不是孫春绮從天而降,給他們幫助,他們真是要抓瞎。

     而也因此,他們才總能收獲豐足。

     因為他們找到的寶貝,他們是真能帶的上,帶回來。

     所以他們做上一次就勝過别人做十次,百次。

     以至于一發不可收拾發成了現在這樣。

     當然這也是機緣到了你能接住。

     當時。

     假若劉一夫不能,或者說沒有能力使用儲物袋,那孫春绮就是給了又如何? 因為劉一夫能夠使用儲物袋,這才是孫春绮給的因由。

     “喂,錢已經給你了,拿啊。

    ” 張小乙賊壞地沖他笑。

     “我先拿一部分。

    ” 林雷腦門迸筋地說。

     張小乙繼續逗他。

     “哦,一個人拿不動啊,哎,我記得你有的那些手下呢?” 這又是一刀。

     林雷是收了一些手下。

     但那都是他招攬的工具人,給他幹活可以,想分他的錢,做夢。

     那些人過來看到這些金子,不用說肯定想分一份。

     他能答應嗎?當然不能。

     不甘心的那些人能答應嗎?也不能。

     到時候,那些人肯定會想方設法謀害自己,甚至把消息往外放,而自己呢,隻有一個人,渾身是鐵能打幾根釘。

     還有妹妹。

     帶在身邊就是個累贅。

     不帶,這又是自己唯一的妹妹。

     怎麼辦? 林雷内心煎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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