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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9章 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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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

     因為這不是什麼難題,難的是,他跟李韶之間的事情...... 兩件事說完之後,李複就先回泾陽王府了,有心想要趕緊回莊子上,可是轉念一想李世民提的兩件事....... 還是要再長安城住上幾天的。

     圖紙的事情,拖上幾天就拖上幾天吧....... 回到家裡坐在書房裡,李複還在想,親事,雙方這就算同意了? 下一步該怎麼做?是不是應該找人上門交換名帖提親什麼的? 李複開始在書房裡找書。

     這事兒,他沒什麼研究,一點經驗都沒有啊。

     但凡自己不僅僅隻會口嗨,上輩子早就結婚了。

     去年皇帝頒發诏書,規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喪妻達制之後,孀居服紀以除,并須申以婚媾。

     實際上這一份诏書是鼓勵寡婦再嫁的,但是诏書中也的确是規定了男女成親的年紀。

     一紙诏書,也是想要通過自由開明的婦女政策,提升人口數量,恢複發展與社會生産....... 聽說李韶二八年華,也是到了議親的時候......... 也難怪宮中的三位這般着急,自己再磨叽下去的話,可能好端端的一樁緣分,真就要錯過了。

     難怪乎當初老白,白居易說,貧為所棄,富時為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繡羅襦,見人不斂手,嬌癡二八初,母兄未開口,言嫁不須臾。

     世家大族,富門少女,十六歲剛過,都不用父兄開口,就有大把的人求娶。

     太上皇說的也沒錯,英國公家但凡放出一點風聲來,門檻都能被踩爛了。

     在他們看來,自己這算是截胡撿便宜了。

     思來想去,李複也想明白了,自己跟英國公的女兒的這樁婚事,宮中是十分滿意的。

     如今朝堂之上,房玄齡杜如晦等人,甚至包括魏征,都想要與山東士族攀婚....... 六朝望族仍在,其不與庶族通婚。

     權貴結交的仍舊是權貴,權貴的孩子,将來還是權貴。

     而這種情況,是皇帝最不想要見到的。

     李複終于在書架上扒拉出一本風俗志,坐在椅子上,翻看着。

     當看到婚嫁風俗之後,一個忍不住,直接“卧槽”了出來。

     感情這年頭娶媳婦,是真不容易! 隋時,上承魏晉南北朝,婚姻論财之餘風,這股風,估摸着也是刮到了現在。

     唐承隋朝,如今是唐初,風氣與前隋,那都是大差不差的。

     财婚,怎麼個意思呢?就是流行以收取大量錢财來作為男婚女嫁條件的風俗。

     再往後翻,再風俗志内也見到了什麼“女适他族,必多求聘才”,“事須求貸,便托假故,遠投親知,涉曆江淮,自秋及夏,,貸得錢百萬完婚”。

     李複無奈苦笑。

     高聘禮,這還真是“自古以來”。

     不過,這也是高門大戶之間的通婚,尋常小老百姓家,必定不是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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