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的事兒,他們也會去做。
所以就用不着宮中的護衛再去披堅執銳的吓唬人了。
過猶不及。
李複在宅子裡躺在廊下曬太陽。
在長安城,他着實沒什麼事情可做。
最多是看看茶葉鋪子的賬本,賬房先生都核算過好幾遍了,他就粗略看一眼就是了。
也不用擔心手底下的賬房會糊弄他。
這張本,茶莊的賬房過最初的一遍,畢竟往長安走多少貨,那邊得有記錄。
到了長安之後,盤貨的時候,茶葉鋪子的盤貨賬房看一遍,東西賣出去了之後,又有另外的賬房先生對賬,送到李複手裡的時候,宅子裡的賬房先生也要過一遍。
這四遍,是不同的人在盤算,他們斷然是湊不到一起去糊弄人的。
老趙提着熱水壺,來給李複旁邊小桌上的茶壺添水。
“郎君,方才門房來報,說宮中送來消息,明日陛下祭拜蝗神,讓您也出席。
”老趙說道。
“恩,去,肯定要去。
”李複說道:“我讓出城抓蝗蟲的人,回來了嗎?”
“還沒有。
”老趙說道:“郎君,您要人抓蝗蟲作甚?”
“不做甚。
”李複看着院子裡的景色,幽幽開口:“我想起了去年我從外面回來,在餐桌上看到的一道菜。
”
沒錯,就是喜歡創新的柳娘做油炸黃瓜條。
“給柳娘找點新鮮食材,鼓勵她繼續創新。
”李複說道。
現在蝗蟲還沒有烏泱泱的紮堆,抓一些回來,去掉腦袋,油炸,撒上鹽,能吃。
貝爺真言,其實它是可以生吃的,去掉它的頭和内髒就能吃了.......
但李複是誰?他都郡王爺了,吃什麼生的。
就算是熟的,那模樣,他都下不去嘴。
李複算是比較挑食物的,哪怕這個食物再怎麼好吃,隻要它長的醜,他就下不去嘴。
北方夏天的時候,抓知了猴,沒有蛻皮前的那種,用鹽水腌泡過後,起鍋燒油,直接炸,很香,特别香。
聞着味兒就讓人覺得,很有食欲。
但是聞着味兒到了廚房裡,發現炸出來放在盤子裡的是這玩意兒,李複就一點食欲都沒有了。
無他,長的不咋地。
那知了猴長的還比蝗蟲好看點呢。
蝗蟲?李複是不吃的,就算是柳娘做出來了,再好吃,也不吃。
他不吃,自然是有人要吃的!
宅子裡這麼多人呢,李複既然知道這是能吃的,而且還是好吃的,那就下令讓其他人吃就好。
也耍耍郡王爺的威風!
半個時辰後,派出去的人回來了,手裡還提着個布袋子,裡面全都是抓來的蝗蟲,還是活的呢。
李複直接從躺椅上起身。
“郎君,您要的給抓回來了。
”仆人提着個布袋子,想要交給李複。
李複一臉嫌棄。
“别給我,你提着。
”李複說道:“走,去廚房院子。
”
“哦哦。
”仆人連忙應聲,提着袋子跟在李複身後就去了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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