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租房,不住店,不工作嗎?正常生活肯定不會一點身份證都不用,除非。
”
“除非有意的,租房住店讓别人幫忙,用别人的信息,至于工作,或許一直沒有正式工作?”
“所以,這過的根本不是正常人的日子,什麼情況下,一個人才會這樣呢?而且還有一個疑點。
豔紅曾說過馮嚴那兩年在下八裡道上打聽馮雲,一直是有消息的,一會在深圳,一會在山東。
可咱們官方系統裡查,馮雲根本沒留過任何信息,道上怎麼傳出來的馮雲在哪的信息?了解過嗎?”
小寒驚訝。
陳立繼續,“那次嚴打抓了不少下八裡的人,幫馮嚴打聽事的人應該就在牢裡,找出來,詢問一下。
”這也是一條值得往下查的線索。
下午的時候,通過豔紅的指認,當初幫豔紅和馮嚴找人的四哥,被提審了。
四哥以前在下八裡可是個人物。
經手的生意特廣,幫人打聽事隻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項,他的主業是幫人偷渡。
被抓也是因為這個。
但因在道上認識的人多,交友廣,和各種渠道的人都有聯系,所以打聽事也方便,尤其是幫人打聽被拐賣的孩子。
他認識不少人販子,有些人前腳把孩子賣了,後腳就把信息給四哥,四哥再把消息透給家屬,兩頭掙錢。
但四哥對自己的評價卻是很諷刺的四個字“助人為樂”,認為自己幹的是好事,要沒他幫着打聽,那些家長可能永遠都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他應該因為這個被減刑,當時在判他時,他這段話在法庭上很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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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人把他的話發在了網上,更是引起了不少人對于人性的善與惡的探讨,一度沖上熱搜。
到底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他到底是不是善舉,他是否應該被減刑,網上衆說紛纭。
有人覺得四哥俠肝義膽,也有人認為他是投機取巧的小人。
陳立親自提審了他,問他關于馮嚴的事。
沒想到時隔多年,四哥說他還記得,“我倒不是對那毛頭小子印象深,是對他找的人印象深。
”
“馮雲?”
“對,他那個沒血緣關系的養父母的女兒,馮雲。
”
四哥摸着自己的光頭,“說實話啊,我一般不願意接這種純找人的活,費勁,不像那些被拐賣的,我幾乎是從人販子那拿到消息,轉頭就能換錢。
可幫人在江湖上找人,就是另外一件事了,很麻煩的。
我一般不接這種活,但馮嚴别看歲數小,出手給的多啊,有錢不賺王八蛋,我就在江湖上幫他打聽來着。
”
說到這四哥抿嘴猶豫了一下,“說實話,我打聽馮雲這事,沒咋精心,隻是在道上放出了消息,讓哥們給留意着,有消息了最好,沒有也正常,天南地北的找,一個人要是真不想讓别人找到,存心躲着,你是真沒辦法。
但沒想到啊,這消息才放出去幾個月,馮雲自己就找上門來了。
”
陳立一驚,“馮雲主動來找你的?”
“對,那個馮雲好像認識道上的人,突然到碼頭來找我,直接叫我四哥,看得出來是打聽過我的,有備而來。
”
“她和你說了什麼?是不是讓你帶她去找馮嚴?”
四哥搖頭,“不是,她确實問我是誰找她,知道是她弟弟後,她沒急着問我弟弟在哪,而是給了我一筆錢。
”
“她給你錢,什麼錢?”
“一筆封口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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