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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零七章 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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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秉和現在有些撓頭。

     應該說,自從柳俊莅任。

    省之後,王秉和的日子還是很好過的。

    柳俊一到,王秉和便采取了正确的策略,果斷向柳俊靠攏。

    因為他的出身和工作背景,柳俊對他很信任。

    身為省委秘書長,得到了省委書*記的信任,工作很好開展,威望也會高漲。

     事實也是如此。

    基本上,省委機關的所有工作,柳俊均全權委托王秉和處置,王秉和機關工作經驗豐富,處事老到,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

     甚至一些重要的人事任命,王秉和也能表自己的意見。

     這是柳俊與衆不同的地方。

    他并不像有些黨委一把一樣,将組織人事權力看做是自己的“禁脔”,禁止任何人插手。

    在很多人事任命方面,柳俊敢于放權,将提名和考察的權力下放。

    省委班子成員對于自己分管範圍内的重要幹部調整,有相當大的話語權。

     一開始,大家對這種情形還有點不大習慣,這個實在太颠覆了。

     黨政分工,書*記管幹部,省長管經濟建設,這是規定。

    省政府的行政工作,柳俊基本不插手,現在連幹部提名和考察的權力也一并下放,那省委書*記手頭,還剩下什麼呢? 柳衙内該當不會是在作秀吧? 然而事實證明,柳俊确實不是在作秀,是真正的将權力下放。

    于是大家又以為,柳俊是在标新立異,甚至有些幹部暗暗揣測,柳書*記這是在“釣*……”。

    看誰會上當,露出難看的吃相,柳書*記就好,“收*……”誰。

     讓“反骨*……”自動跳出來,豈不是好? 省了不少的精力! 結果還是錯了。

     柳書*記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陰險”。

     柳俊的話說得很明白,那就是事權統一。

    既然要實行常委負責制分管領域要全權負責,那麼不賦予一定的用人權力,這個責又如何負得起來呢? 領導者,可以放手用幹部。

     既然柳書*記一再明言,權力下放也就有人進行了一定的嘗試。

    結果基本上均能如願以償,自己推薦的人選,十有七八能夠上到那個位置上去。

     對于這種情形,王秉和是比較擔憂的。

    曾經很隐晦地跟婁海英談到過自己的憂慮。

     王秉和與婁海英的關系處得很不錯。

    婁海英小孩的工作調動,全都是王秉和一手操辦的。

    雖然說,這是王秉和職責範圍之内的事情,婁海英還是很領情。

    加上婁海英性格比較直爽,不喜歡拐彎抹角有什麼說什麼。

    一來二去的,王秉和與婁海英就建立了比較好的私人友誼。

     柳俊莅任。

    省,别的幹部都不帶,單單帶了婁海英過來,由此可見,婁海英必定是柳俊的鐵杆心腹。

    王秉和和她聊聊這個話題,很是合适。

     王秉和擔心,柳俊将人事權下放之後自己就會被架空了。

     出乎王秉和意料的是,婁海英對此毫不在意,笑着說他多慮了。

    這是柳書*記一貫的作風。

    以前在a省的時候,柳書*記就喜歡放權。

    在柳書*記手下做領導幹部,實權是很大的可以放手用幹部。

    但有一條必須注意,那就是你必須保證你用的這些幹部,是合格的經得住考驗的。

    如果你推薦提拔的幹部出了問題,柳書*記就将向你“問責”。

     假如你推薦的幹部老走出問題,那麼,就需要擔心你自己的位置了。

     事實證明,你的眼光不怎麼樣嘛。

     身為領導者,老是選不合格的幹部,用人方面就過不了關。

    由此推斷很可能你自己的立身也不正。

     所謂上粱不正下粱歪。

     對于監督,柳俊從不含糊。

     經曆過幾回“問責”,之後大家現,柳書*記并未因為權力下放而被“架空”,反倒因此威望更加高漲。

     柳俊擔負的,就是一個最高“仲裁者”,的身份。

     你可以推薦幹部,有用人的權力。

    但同時,你也必須要為你推薦的幹部負責。

    這就是柳俊的策略,唯有增加“用人成本”,幹部隊伍建設才能規範化。

    不然,所有的甄别責任和監督責任,全都壓在柳俊一人身上,無論如何都是顧不過來的。

     現在,王秉和就面臨着被“問責”,苒難題。

     事情的起因還在幾個月之前,廣南市三縣出了一起很轟動的“賄選案”,。

     今年年初,三縣政府進行換屆選舉。

    副縣長實行的是差額選舉。

    其有一名副縣長候選人叫饒鳳山,是廣南市委推薦的,事先已經布了黨内任命,任命饒鳳山為三縣縣委常委。

    廣南市委的安排,是打算讓這個饒鳳山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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