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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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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籠子 - 我是黎鶴。

     今天又是與那位黃鷹大律師會面的日子。

     打過幾次交道後,我總算是可以忍耐住自己對他的反感之情,更加關注他的專業實力,能配合的盡量配合。

     今天,他看起來情緒不怎麽樣。

    眼圈發青,頭發也梳得略欠妥帖。

     不過似乎因為情緒不好,反而顯得更亢奮,眼睛像鷹隼一樣發光。

     “我昨天和吳明遠的辯護律師吃了中飯。

    ”他說。

     “黃律師,你怎麽看起來很累?是不是工作太忙了?不是說過這段時間隻為我一個人服務嗎?”我挪挪身子坐得更加舒服一些,“哦不對,是隻為我父親服務。

    ” 他把說到一半的話暫時安放回舌頭後面,笑了笑:“私事。

    ” “私事?對了,我都沒關心過你的私事。

    黃律師,你結婚了嗎,有孩子嗎?” 我看着黃鷹西裝外套下稍顯松弛的肚腩,想起吳明遠的腰。

     吳明遠的腰很細,有腹肌。

    側過身看,像魚尾在激流間扭轉擺動。

    那是我時常抱在臂彎裏的,是屬于我的…… “有。

    一個女兒,一個兒子。

    雙胞胎。

    ” “龍鳳胎?真不錯。

    不過一下生兩個,帶孩子會很辛苦吧?”其實我對吳明遠請的律師會和黃鷹說什麽很好奇,但我故意按捺着性子問他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

     “孩子的撫養權在我前妻那裏。

    你要是感興趣,可以問我的前妻。

    ”黃鷹淡淡地說。

     ——夠狠的回擊。

     我不說話了。

     他挂上那種毫不遮掩虛假性的笑容,補了一句:“黎小姐,你喜歡帶孩子的男人,我姑且能半個。

    難怪你我有緣。

    ” “倒也不必這樣說,黃律師。

    惡心你自己就算了,還惡心我。

    ” “哪裏話。

    我當然希望我們能好好相處。

    ” 看來他今天心情确實不怎麽樣。

     “好了,那麽親密的問候暫時打住。

    我們開始今天的工作事務吧。

    ”黃鷹推推眼鏡,“吳明遠請的辯護律師——方弘律師,算是我的老相識。

    他也是個身經百戰的刑事律師了,專攻人身損害相關案件。

    ” “很厲害麽?” “專業素養優秀。

    ” “方律師也是黃律師帶出來的。

    ”那位坐在邊上的年輕律師插了一句嘴。

     黃鷹輕咳一聲,說:“确實曾經忝為人師。

    不過方律師現在不在我們律所了。

    他的打法我多少有些忌諱。

    之後如果他申請與你會面,我建議你拒絕,或者要在我的陪同下進行。

    ” “什麽意思?” 黃鷹沒有直接回答:“聽說,方律師已經讓吳明遠給警方重新錄了一版口供,推翻了他之前的不少說辭,對你很不利。

    ” “什麽?明遠怎麽說的?” “具體的內容警方和方律師當然不會告訴我們。

    ” 我的心髒砰砰跳起來,我下意識捏住左手中指上的戒指摩挲。

     黃鷹的視線也在那隻指環上落了一會兒。

     那是一隻造型非常簡約的銀色指環,打制出波浪、流雲似的線條。

    是吳明遠花了幾個月時間學習,親手做的一對戒指。

     “當然,”黃鷹說,“不排除之後警方為了向你套話,告訴你更多吳明遠供詞的具體內容。

    你要仔細記下來。

    記住,在與我讨論之前,不要輕易推翻你之前說的任何細節。

    ” 我愣了愣,點點頭。

     黃鷹摘下眼鏡擦拭鏡片。

    看到他這個舉動,見習律師小李探身對我說: “據我所知,方律做辯護,傾向于讓辯護人盡快認罪争取減刑。

    以前接觸的時候,他做謀殺案辯護也用的相同策略,但其實這背後意味着……我這樣說不知道您明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說……” “你到底想說什麽?” 我擡起頭,盯着黃鷹。

     黃鷹依然慢條斯理地擦他那副連灰塵都沒落上去的眼鏡。

    擦得我直冒火,想把那副眼鏡抓過來砸在地上。

     我估計了一下我們之前的距離,覺得很可行。

     “啊,就是說,”小律師還在組織措辭,“吳明遠先生的供詞很可能涉及到——” 我打斷他:“認罪,但是把主要的罪推給我。

    你們是不是這個意思?” “是的,我們……個人認為很有這種可能。

    ” “怎麽可能!”我猛地推了一下桌子。

     椅子朝後滑動,發出刺耳的摩擦聲。

     “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黎小姐您的處境很不好。

    ”黃鷹開口了,他慢慢把眼鏡布塞回口袋,戴上眼鏡,“吳明遠被拘捕,說明警方肯定是掌握了能證實他有作案嫌疑的證據——根據我們對前段時間警方調查方向的觀察,多半是吳明遠的不在場證明有問題。

    ” “不在場證明……” “他的不在場證明有問題,也就是說他在7號下午到8號上午曾經回過你們的公寓。

    而你沒有提過這件事。

    ” “你的意思是我對你撒謊?” “我沒有指責你的意思,黎小姐。

    隻是,假如他回過公寓,而你不說自己不知道,你不是顯得非常可疑嗎?” 我冷靜了一下,反應過來:“你剛才是說,警方确定了明遠他在那兩天回過家?” 實際上,在之前對我進行問詢的過程中,盧靖芠警官有提過這種可能。

    并且用的是“已經發現了線索”這種話術。

     不過當時我并沒有非常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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