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陰霾
無論是800米還是1000米,亦或者站到小區樓下,隻要大腦覺得‘哦,我要跑步了’,那暈眩感和恍惚感就會湧上來,怎麽暗示都是沒有用的。
剛跑了百十來米,林霜就覺得自己的肺管子要炸了。
她為什麽要跑步?哦,為了活命。
但是在跑步的過程中,她覺得活命也不是那麽重要的事情了。
“不要張嘴呼吸,用鼻子。
”江默的聲音像是響在彼岸一樣,“我們慢點跑,不用太着急。
”
林霜閉上嘴,跟着江默的腳步繞着小區跑了一圈,一圈過後,她決定今天的運動量就到此為止。
“不跑了......”她慢下腳步,一邊喘氣一邊擺手,“我不跑了...我!”
她話沒說完,手腕就被江默拽住,毫無疲憊感的主角像是惡魔一樣加快了腳步,硬拖着林霜繼續往前跑。
雖然現在已經是傍晚,太陽不曬,但氣溫還是高的,稍微跑動一下就能出渾身的汗。
林霜是那種跑一跑臉就漲得通紅的類型,再加上汗水把頭發都打濕了,她覺得自己現在絕對醜出天際。
和她相反的就是江默了,一番運動下來,除了流點汗外,唯一還有所改變的就是荷爾蒙的提升了。
所以說女人們為什麽喜歡運動的男人,除了身材好,不就是覺得運動流汗的人很有魅力和吸引力嘛。
尤其是打籃球,那身背心一樣的隊服,露出線條明朗的肌肉,投籃躍起時從衣擺下露出的腹肌,還有中場休息時灑落在頭發上的水。
“江先生會打籃球嗎?”林霜來了興緻,大腦被打碼的圖片占滿,竟然忘了自己正在跑步,速度也稍微提了一點。
江默“嗯”了聲,“大學打過一段時間。
”
他頓了頓,緊接着又道:“當時想靠着打籃球交往個女朋友的,但警校裏女生太少,後來就不打了。
”
林霜:......她就多餘問這一嘴。
江默見她沉默下來,疑惑問道:“你問這個幹什麽?”
“好奇一下。
”林霜撇撇嘴,突然覺得肚子有點疼,這種疼和突然來姨媽的疼還不一樣,絕對是剛才說話岔氣了。
“走走吧。
”江默慢下來,“明天早晨幾點能起?”
“你一般幾點起?”
“六點。
”
“......那我也六點起。
”林霜算了算自己晚上熬夜的時間,決定晚上十點就睡覺。
其實隻要第二天有急事,誰都能在規定時間起床,林霜當然知道自己要鍛煉才能活命,雖然現在也算是半抱上男主大腿,但男主也不是随時随地都在身邊的。
就像第一輪遊戲,她刷新在三層,男主在一層,就算兩個人一起朝中間跑,也是有很大風險的。
江默沒有質疑她的決心,隻是想了想後,緩聲提出建議,“其實你可以六點半起,等我過來找你一起跑。
”
林霜警覺:“你不信任我?”
“不是不信任你,是不太安全,我有能力過來和你一起跑,那你就等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