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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番外(2)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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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王其實是最不喜歡提起名字的。

     他是南疆人,據說他出生的那一日,血月升起,山中毒蟲蛇蠍狂躁不已,方圓十裡花草盡數枯萎。

    他的母親在難産中死去,父親為他起名叫做托卡什,在他們的語言中,這個詞語的意義名為“災厄”。

     他讨厭這個名字。

     不過為他起名的生父在幾年後就因為意外死去,他飼養的毒蛇在某一日忽然暴起,将毒液注入了飼主的體内。

    沒人知道一向在南疆人的手中溫馴聽話的蛇為何會狂化,但失去了父母的孩子就這樣在衆人口中成了災厄與不祥的化身。

     村子裡沒有人喜歡他,每個人都對他厭惡又恐懼,年紀大一點的孩子見了他,會撿起河邊的石子砸向他。

     他讨厭名字,因為小時候他叫做災厄,長大後他被稱之為怪胎。

     在恨與恐懼中的孩子,長大後變得孤僻又古怪。

    沒有人類與他親近,親近他的隻有南疆山谷裡的蠱蟲與蛇蠍。

     他能夠與這些毒物毫無障礙地交流——這一點他沒有告訴任何人。

    他幾乎不怎麼回到村中,總是跑到遍布毒蛇的山谷内,終日與蠱蟲蛇蠍為伴,沒有朋友的少年把這些冷血的生物當成了自己的朋友,在山谷裡一待就是一整天,叽叽喳喳地對這些毒物說着自己的見聞。

     直到那一天,南疆的山谷中魔獸暴動,殺死了一整個村子的人。

    事發當天,他像往常一樣去了山谷,等夜深人靜回到村莊裡時,留給他的隻有遍野橫屍。

     僥幸逃過一劫的少年無家可歸,于是他向森林的更深處走去,走向了魔域。

     中洲的魔域是一片荒原,隻有大大小小的魔物在原野上相互厮殺,幾乎沒有凡人能在那裡生存。

    少年自願入了魔,憑借着南疆一族控蛇和用毒的能力,在魔域殺出了一條血路,活了下來。

     數十年後,他終于鏟除了所有對他有威脅的大魔,成了魔域唯一的霸主。

     ……再後來,就是黑霧出現,整個中洲大陸生靈塗炭,大難臨頭。

     在所有人都在災難到來之際終日惶然時,魔王仍舊是無所謂的——他從前就不知道人生有什麼意義,之所以去魔域,隻是因為覺得那裡沒什麼人類,比較有趣罷了。

    對他來說,世界毀滅與否都和他沒什麼聯系,甚至不如說,世界末日比太平盛世更能讓他産生興趣。

     又或許是因為他這種看淡生死的念頭,才讓他無意間窺探到了“天道”。

     那時候的魔王還不知道系統為何物,按照中洲的說法,他們将那些玄妙的、來自于冥冥之中的東西都統稱為“天道”。

    而窺破天機是一種很玄妙的感受,像是一場短暫的夢、一個突如其來的念頭,又像是靈光一現,總之,在黑霧滾滾沒過魔域的時候,他忽然就想明白了一切。

     這個世界就像一本書。

     他不是主角,魔域也不是主角。

    他和那些橫死在魔獸潮中的南疆族人并無區别,隻不過是被淹沒在字裡行間、甚至沒有一筆帶過的,如織命數下的芸芸衆生。

     肉體在黑霧中湮滅的瞬間,他的意識脫離了軀殼,飛向了更高的地方。

    他成了自由的存在,成了窺破天道的先知者,肉體凡胎的死亡再也限制不住他的靈魂。

     他能看見這個世界的一切規律,看見每個人身上牽連着無數條線,越是重要的角色,身上的線顔色就越是鮮豔;而普通人或是出場不到幾次就領盒飯的炮灰,身上連着的大都是灰撲撲的線。

     越是在這個世界遊蕩,就越是能感覺到那種深入骨髓的荒謬。

     在天道的眼中,所有人的命運早已譜寫,一切都為主角服務,衆生皆蝼蟻,甚至不值得記錄寥寥一筆。

     憑什麼呢? 魔王就是在這種狀态下第一次見到鹿也。

     那時候她還叫做朝鹿,就連遠在魔域、孤陋寡聞到近乎封閉的魔王,也聽過日蓮國公主的鼎鼎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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