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一再一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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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盧靖芠,駐職蕩圩區公安局的一名刑警。
距離0810案件省直機關專案組解散,到現在也已經快要一個月了。
而我還在進行調查。
順着自己漫無邊際的思路,沿着綢州市入秋後飄滿桂花香氣的街道四處遊蕩。
我成為刑警已經五年,見過遠比0810更加殘忍可怖的刑事案件。
比起腐爛在池塘裏被開膛破肚的女屍,比起順着江水滑落卡在堤壩上的頭顱,比起被鮮血染紅天花闆的公寓,比起被錘子一下一下砸爛的一家三口……
一個墜樓而死的孩子,有什麽了不得的?
人是會麻木的。
會忍不住把案情中的暴力、血腥乃至人命擺在臺子上評判,孰輕孰重?值不值得?
那些重案中,有許多從不曾見諸報端,從不曾流露在公衆視野裏。
而0810的受害人,那個男孩,因為他的死亡被輿論覺察——因為他的父親是個小網紅,因為他父親的女友是個具備絕大多數叛逆刻闆印象的樂隊成員,他們之間的故事富有張力和幻想空間,他們的私人經歷在具備“記憶力”的網絡世界有許多細節可供挖掘……
因此這樁案件才為人所知。
我每天會登錄小晴空,浏覽吳明遠的賬號。
他最近仍然在更新,他的賬號底下依然是一片混戰。
由于庭審并不公開,黃鷹律師也讓所有當事人簽了保密合同,關于案情的細節并不會有所纰漏。
也正因如此,吳明遠隻能也隻需要用隐晦的言詞随便發幾句話,便能引起關注者們的猜測狂歡。
他是一個被看的人,他也擅長被看。
我甚至懷疑吳明遠先前抑郁以至輕生,或許也不過是種表演。
至少,那次跳樓事件确實為他贏得了很多支持,在懷疑論者的攻擊之外,是更多女性寄托在他身上的,對溫柔細膩男性的期待的投射。
但是對我而言,我關注這個案件的原因與所有外部世界的波濤無關,隻關于我自己。
——如果我當時沒有疏忽大意,仔細檢查了樓底的綠化帶,是不是吳玖樂的屍體早就會被發現,線索也就不會被雨水和蛆蟲腐蝕?
——我是不是把民事案件看得太輕,因此才不夠負責任?
——我是不是在偷懶,覺得無非是孩子離家出走任性犯錯,所以才漫不經心?
我為什麽總會犯這樣的錯誤。
我好像總是不夠努力,不夠好,總在關鍵時刻掉鏈子,總在危急關頭疏忽走神。
我多想打破這個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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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那年,我在航江省的一座邊角小城工作。
那裏的街道總是潮濕,粘着被踩碎的食物殘渣和糊成一團的彩色廣告紙。
我與朋友合租在一棟老式公寓樓。
一天我在樓下超市買水時,老闆擰着一個小偷在店門口争執,周圍圍着一圈看熱鬧的人。
那是一個十多歲的女孩,穿着一條太過寬松的背帶褲,褲子上有一隻大大的口袋。
她死死捂着口袋。
超市老闆用力掰着她的手。
“你不放手?好好好,沒關系,我們去警局。
”
老闆拖着她朝前猛拉了兩步,她整個人摔在地上,雙手仍然抓緊口袋,也不支撐一下。
于是她就這麽橫躺着任由拖行,頭發披散下來沾滿灰塵。
“好了好了!”我走上前,“我是崖儀公安局的,這個孩子交給我吧。
”
老闆和圍觀群衆都将目光投在我身上,上下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