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情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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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一級審判開始前的提訊階段,我曾經就“吳明遠是否是合格的父親”“黎鶴是否是合格的準監護人”做過議題,與呂依桐和周嘉凱分析讨論。
從結果來看,他們兩個顯然都不配做孩子的監護人:
年僅五歲的孩子從窗戶掉出去墜樓而死。
然而有關于這樁案件本身之外的線索,卻是一個個充滿着愛與溫情的迷惑泡沫——
黎鶴脾氣火爆、真誠直率,對吳玖樂的保護和照料有許多細節佐證。
吳明遠對兒子的愛當然更加“毋庸置疑”。
作為一個單親父親,他從孩子一歲多起就全部包攬一切看護責任,帶着孩子從故鄉來到綢州,給孩子洗澡洗衣,送孩子上學放學,為孩子做營養餐,帶孩子去公園……日常是瑣碎而磨人的,是愛的本質。
然而,這些經由他本人訴說的、美化後呈現在社交媒體上的東西,或許确實隻是一層漂浮在水面之上的彩色泡沫。
泡沫之下是渾濁的湖水。
什麽樣的人,才會拍攝自己未成年的親生兒子的裸露視頻賣錢?
我絕不想要理解那樣的人,絕不想要朝那樣的人的心底探尋真實。
……但我不得不去回想他關于吳玖樂的諸多陳述。
我在深夜裏打開電腦,确認記憶與記錄的準确性。
臺燈的光線像一團絨毛,捂住我的眼睛和口鼻。
我感到些微的窒息和暈眩。
我需要睡眠,可是我睡不着。
梁具福的鼾聲在卧室裏節奏穩定地起伏着。
他為什麽總能睡得那樣好?
他的孩子也還沒睡,左右打滾,抗議我沒有好好睡覺吃飯,責怪我是“不為它着想”的壞母親。
——它太任性,無知而幸福,幸福得令我嫉妒乃至于有些憤恨。
吳玖樂也曾是一個蜷縮在母親腹中安睡的孩子……
而現在他隻是0810案的被害人。
是已經變作一小抔灰的死者。
在這樁案件中,死者身上最大的疑點除了莫名墜樓外,還有手臂、小腿的半愈合骨裂和身體裏含量過高的酒精與安眠藥。
對此,在供詞中主張黎鶴對吳玖樂死亡過程知情的吳明遠是這樣述說的:
我一直知道黎鶴有一些精神問題。
是的,我們在一起之前她就跟我提起過。
她好像一直不介意講自己生活中……不太體面的事情。
不過我覺得,關于具體病症的描述可能真真假假吧,她每次都像開玩笑一樣講的。
但是,她的情緒确實比常人要更加激烈……容易波動。
這個你們大概也有感覺吧?
其實,你們見到的已經是她非常克制的樣子了。
真正和她在一起朝夕相處,當然會有更多矛盾。
有時候她發作起來,真的挺吓人的,我作為一個成年男性都控制不住她——你們不會想看到她那個樣子。
說實話,我自己真的無所謂。
我愛她,所以她打我罵我也沒什麽。
大家不是總說人永遠不完美,愛也不完美,但是愛上一個人就會忍不住愛她的全部。
我很愛她,所以她不完美也沒關系。
可是……可是我不是我自己,我還是一個年幼的孩子的父親。
你明白嗎?
當黎鶴,當她……當她第一次那樣子的時候,樂樂被吓壞了。
原本我們隻是在一起看電影,她突然變得不可理喻,開始踢前面那個人的座椅,然後迅速站起來走了出去,把我和樂樂留在那裏。
我隻好向周圍的人道歉,帶着樂樂提前離場,去找黎鶴。
類似的事情發生過幾次。
在家裏的時候她就會更加不受控制。
她會砸東西,用自己的身體撞牆,有時候是手,有時候是腿,有時候甚至是頭。
——她紋那些紋身是有理由的……撫摸她的時候,我能感受到她有過很多傷疤……
我能理解她,知道不全是她的錯,知道一個人崩潰總有原因。
但樂樂還小,他看到一個成年人發怒、哭喊,變得和平常完全不一樣,他是會害怕的。
我也害怕,害怕會不會有哪一次黎鶴的崩潰源變成樂樂,而她會無意間傷害他。
事實上那一次情況就很接近于我一直害怕的樣子。
那陣子——七月底八月初的時候——那會兒我們公司有個新樓盤開盤,每天工作排得很滿;黎鶴臨時頂替鍵盤手的位置參加排練,一直在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