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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情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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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情緒病 - 一個月前,一級審判開始前的提訊階段,我曾經就“吳明遠是否是合格的父親”“黎鶴是否是合格的準監護人”做過議題,與呂依桐和周嘉凱分析讨論。

     從結果來看,他們兩個顯然都不配做孩子的監護人: 年僅五歲的孩子從窗戶掉出去墜樓而死。

     然而有關于這樁案件本身之外的線索,卻是一個個充滿着愛與溫情的迷惑泡沫—— 黎鶴脾氣火爆、真誠直率,對吳玖樂的保護和照料有許多細節佐證。

    吳明遠對兒子的愛當然更加“毋庸置疑”。

     作為一個單親父親,他從孩子一歲多起就全部包攬一切看護責任,帶着孩子從故鄉來到綢州,給孩子洗澡洗衣,送孩子上學放學,為孩子做營養餐,帶孩子去公園……日常是瑣碎而磨人的,是愛的本質。

     然而,這些經由他本人訴說的、美化後呈現在社交媒體上的東西,或許确實隻是一層漂浮在水面之上的彩色泡沫。

     泡沫之下是渾濁的湖水。

     什麽樣的人,才會拍攝自己未成年的親生兒子的裸露視頻賣錢? 我絕不想要理解那樣的人,絕不想要朝那樣的人的心底探尋真實。

     ……但我不得不去回想他關于吳玖樂的諸多陳述。

     我在深夜裏打開電腦,确認記憶與記錄的準确性。

     臺燈的光線像一團絨毛,捂住我的眼睛和口鼻。

    我感到些微的窒息和暈眩。

     我需要睡眠,可是我睡不着。

     梁具福的鼾聲在卧室裏節奏穩定地起伏着。

    他為什麽總能睡得那樣好? 他的孩子也還沒睡,左右打滾,抗議我沒有好好睡覺吃飯,責怪我是“不為它着想”的壞母親。

     ——它太任性,無知而幸福,幸福得令我嫉妒乃至于有些憤恨。

     吳玖樂也曾是一個蜷縮在母親腹中安睡的孩子…… 而現在他隻是0810案的被害人。

    是已經變作一小抔灰的死者。

     在這樁案件中,死者身上最大的疑點除了莫名墜樓外,還有手臂、小腿的半愈合骨裂和身體裏含量過高的酒精與安眠藥。

     對此,在供詞中主張黎鶴對吳玖樂死亡過程知情的吳明遠是這樣述說的: 我一直知道黎鶴有一些精神問題。

     是的,我們在一起之前她就跟我提起過。

    她好像一直不介意講自己生活中……不太體面的事情。

     不過我覺得,關于具體病症的描述可能真真假假吧,她每次都像開玩笑一樣講的。

     但是,她的情緒确實比常人要更加激烈……容易波動。

     這個你們大概也有感覺吧? 其實,你們見到的已經是她非常克制的樣子了。

     真正和她在一起朝夕相處,當然會有更多矛盾。

    有時候她發作起來,真的挺吓人的,我作為一個成年男性都控制不住她——你們不會想看到她那個樣子。

     說實話,我自己真的無所謂。

    我愛她,所以她打我罵我也沒什麽。

    大家不是總說人永遠不完美,愛也不完美,但是愛上一個人就會忍不住愛她的全部。

     我很愛她,所以她不完美也沒關系。

     可是……可是我不是我自己,我還是一個年幼的孩子的父親。

     你明白嗎? 當黎鶴,當她……當她第一次那樣子的時候,樂樂被吓壞了。

     原本我們隻是在一起看電影,她突然變得不可理喻,開始踢前面那個人的座椅,然後迅速站起來走了出去,把我和樂樂留在那裏。

     我隻好向周圍的人道歉,帶着樂樂提前離場,去找黎鶴。

     類似的事情發生過幾次。

    在家裏的時候她就會更加不受控制。

    她會砸東西,用自己的身體撞牆,有時候是手,有時候是腿,有時候甚至是頭。

     ——她紋那些紋身是有理由的……撫摸她的時候,我能感受到她有過很多傷疤…… 我能理解她,知道不全是她的錯,知道一個人崩潰總有原因。

     但樂樂還小,他看到一個成年人發怒、哭喊,變得和平常完全不一樣,他是會害怕的。

     我也害怕,害怕會不會有哪一次黎鶴的崩潰源變成樂樂,而她會無意間傷害他。

     事實上那一次情況就很接近于我一直害怕的樣子。

     那陣子——七月底八月初的時候——那會兒我們公司有個新樓盤開盤,每天工作排得很滿;黎鶴臨時頂替鍵盤手的位置參加排練,一直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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